索引号: 000014349/2026-36639 成文日期: 2021-12-02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 文号: 乌民委发〔2021〕42号
发文机关: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统计全旗党政机关翻译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2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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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及企事业单位:

翻译工作是巩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和开展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联系干部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对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全旗翻译人才队伍建设,做好新时期翻译工作,现将《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统计全旗党政机关翻译人员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确定翻译人员后,于12月7日前以文件形式报至旗民族事务委员会303办公室。

联系人:孟克达来  13947757333

 

附件:全旗党政机关翻译人员统计表

 

 

                          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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