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36635 | 成文日期: | 2021-03-17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乌民委发〔2021〕4号 |
| 发文机关: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成立党史 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7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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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学习党史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委党史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吉日嘎拉 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沙仁朝格图 党组成员、副主任
额尔敦图 党组成员、副主任
那顺朝格图 党组成员、副主任
联络员:阿拉腾布拉格
成 员:孟克达来、阿拉腾布拉格、朝乐门其其格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方案制定与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统筹机关党史学习教育开展;负责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简报编发、宣传报道和思想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党史学习教育中的其他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沙仁朝格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孟克达来、阿拉腾布拉格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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