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6-36944 成文日期: 2026-03-17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文号: 便函
发文机关: 交通运输局 公文时效: 有效
乌审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7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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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二级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按照《乌审旗2026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文件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当前优

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做

“进一次门、多项事对企业“无事不扰”减少对企检查频率提高抽检查工作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乌审旗营商环境

二、抽查时间及比例次数

20266月至9月。

抽查比例不低于5%。

三、抽查对象及范围

抽取在乌审旗辖区内交通运输企业。

四、抽查内容

各股室、二级单位严格按照《乌审旗2026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附件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内容组织实施。

五、组织实施

(一)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名单抽取及派发。1通过“内蒙古自治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相关工作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2通过“内蒙古自治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3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确定后“内蒙古自治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派发给执法检查人员。

(三)实施抽查检查。对企业实施实地核查时每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实地检查表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联合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四)录入公示抽查结果。检查人员应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回填内蒙古自治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

(五)形成结果。全部检查事项完成后本次抽查单位要及时组织检查人员汇总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形成本次书面抽检查结果。

六、相关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双随机、一公开”抽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抽查工作计划按时保质完成抽任务。二是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抽查工作中各单位以“包容监管、审慎监管、精准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为指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答疑解惑

 

附件乌审旗交通运输局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工作计划

 

乌审旗交通运输局

                                  202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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