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6-36938 成文日期: 2025-12-04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文号: 便函
发文机关: 交通运输局 公文时效: 有效
乌审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4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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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全面纠治涉企行政检查突出问题,切实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企业减负六条措施(试行)的通知》,结合交通运输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行政检查计划

一、检查对象和范围

(一)道路运输领域:

1.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包括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如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

2.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约车;

(二)公共交通领域:

公共汽车和客运场站;

(三)交通工程建设领域

1.公路、水运工程质量;

2.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机构;

(四)其他相关领域:

1.货物源头企业;

2.动态监控平台;

二、 明确检查事项与依据

依据乌审旗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清单,明确涉企行政检查的具体事项和法律依据,在权力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动态梳理市场监管行政检查事项,完善行政检查事项库。因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和实际工作需求,及时动态调整行政检查权力事项清单,并申请临时检查事项。

三、行政检查工作要求

(一)实施行政检查时,执法人员应当依据相关规定着制式服装,根据特殊需要穿着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光背心、救生衣,携带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

(二)行政检查应当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主动出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说明检查事由。实施行政检查,不得超越检查范围和权限,不得检查与本次执法活动无关的物品,避免对被检查的场所、设施和物品造成损坏。

(三)行政检查应当制作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检查记录应当经被检查对象确认,或者以其他符合法定要求的方式确认。通过移动执法终端、视音频记录等方式记录执法过程的,应当符合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范。对于行政检查过程中涉及的证据材料,应当依法及时采集和保存。

四、行政检查类型及标准

(一)日常行政检查。根据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实施差异化分类分级监管,对信用等级为AA、A的信用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对信用等级为B的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随机检查;对信用等级为C的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随机联合检查,并安排专项检查;对连续两年信用等级为C级或信用等级为D的企业,在日常监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专项督查,抽查比例不设上限,依法依规增加检查内容,加大抽查力度和频次。对“两客一危”、重点建设工程和重点监管企业进行每季度全覆盖行政检查,对AA、A的“两客一危”和重点监管企业可适当减少检查频次。

(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针对一般监管领域的出租客运、普通货物运输、机修驾培等一般企业统筹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范制定计划、抽取名单、结果公示、数据归档,根据往年抽查反映问题较集中的检查事项,结合实际情况设置抽查上限比例,避免过度检查,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及时向检查对象反馈;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实行专项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专项行政检查。全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聘请专家参与专项监督检查。

(四)触发式行政检查

1.举报投诉:当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如12345、12328等),且举报内容涉及检查对象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可以启动触发类行政检查。

2.转(交)办:上级机关交办或相关部门转办的检查任务,要求对特定检查对象进行核查时,可启动处罚类行政检查。

3、智慧监管等非现场方式发现问题线索:通过视频监控、自动巡查、智能预警等远程方式,发现检查对象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时,可启动触发类行政检查。

4、企业主动申请:应企业申请,对企业开展合规指导帮扶、解决企业安全生产相关问题,也可启动触发类行政检查。

(五)综合性行政检查。强化多部门行政检查计划衔接和联动,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能够合并执行的、跨条线检查能够合并执行的要合并开展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要提升行政检查质效,同时减轻企业负担。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检查责任。要严格行使行政检查职权,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责任,建立“三管三必须”的责任机制,做到职责清晰,责任明确,检查有序,成效明显。 

(二)严格遵守检查纪律。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严格依法开展行政检查工作,并自觉接受检查对象监督,杜绝徇私枉法、失职渎职行为,确保安全督查检查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合法、高效。

(三)落实隐患闭环管理。要严格落实隐患闭环管理,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健全落实隐患整改跟踪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一查到底、一跟到底,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 

(四)严格实施考核奖惩。根据行政检查计划(方案),做好全年行政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统计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附件:乌审旗交通运输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表


相关解读:图解:乌审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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