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6-36611 成文日期: 2018-10-12
主题分类: 文号: 乌经信发〔2018〕62号
发文机关: 工信和科技局 公文时效:
乌审旗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鄂尔多斯市星星能源有限公司LNG工厂天然气(CNG)回收技改项目备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2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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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星星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鄂尔多斯市星星能源有限公司LNG工厂天然气(CNG)回收技改工程备案的请示》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已收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经信投规字〔2016〕276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鄂府发〔2014〕27号)文件精神,该项目属地方备案类,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市星星能源有限公司LNG工厂天然气(CNG)回收技改工程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技改工程占地面积约6.6亩,建设CNG回收供气装置一套及附属设施,建设配套管网和建构筑物等设施,设置卸气调压装置6台,建成后总规模为5×4000Nm³/h(五用一备)。不得新增产能。   

三、总投资与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74万元企业自筹。

四、建设地点

鄂尔多斯市星星能源有限公司LNG工厂厂区内。

五、建设期限

2018年10—2019年10

接文后,请速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待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一步落实项目开工建设所需各项条件,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环境保护、劳动安全、消防、节能减排、工业卫生等工作。

此文件自备案之日起1年内有效。

 

 

 

 

乌审旗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018年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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