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36457 | 成文日期: | 2025-02-27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乌发改发〔2025〕26号 |
| 发文机关: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旗殡葬基本服务和吊唁厅设施及设备租赁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7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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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民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内蒙古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内发改规范字[2013]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殡仪馆实际,经旗政府同意,现将贵局所属的乌审旗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和吊唁厅设施及设备租赁标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包括遗体接送(含抬尸、消毒费)、遗体存放(含冷藏)、遗体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四项基本服务的价格继续按照《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尔多斯市财政局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规范我市殡葬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发改费发〔2018〕115号)文件执行。
2.吊唁厅设施及设备租赁价格(设施及设备详见明细表)按照不高于1 元/平米·天执行。
3.请乌审旗殡仪馆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市级殡葬收费相关优惠政策,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规范、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
本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1.乌审旗殡仪馆吊唁厅(守灵间)设施及设备明细表
2.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尔多斯市财政局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规范我市殡葬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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