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6-39209 成文日期: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乌财发〔2026〕96号
发文机关: 财政局 公文时效: 有效
乌审旗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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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府发〔2020〕52号),为强化预算单位绩效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旗财政局选取2025年部分重点项目开展2026年财政重点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以2025年度财政支出为重点,部分项目延伸至其他年度。主要包括重点项目绩效评价21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1个。 

  二、评价内容 

  (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一是核查项目立项依据、绩效目标与指标编制的科学性、合规性;二是评价资金拨付进度、财务核算、专款专用、预算执行管控水平;三是审查项目管理、内控、绩效监控等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地执行;四是对照绩效目标考核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控制完成度;五是研判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长期可持续影响;六是调研服务对象、受益群体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一是预算投入情况,包含年度绩效目标合理性分析、绩效自评项目占比情况、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等内容;二是部门管理情况,包含预算执行、公用经费控制情况、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资产管理等内容;三是运行产出情况,包含项目实际完成情况、项目质量达标情况、部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内容;四是运行效果情况,包含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价、社会公众满意度等内容。 

  三、职责分工 

  根据财政支出重点项目内容特点,为客观、全面、真实反映绩效评价结果,本次绩效评价由旗财政局统一组织实施,第三方机构独立进行评价。主要实施阶段包括第三方机构制定方案、旗财政局评审方案、实施绩效评价、意见反馈、出具报告及结果应用等,预计8月31日前完成全部评价工作。 

  四、结果应用及整改 

  旗财政局绩效评价中心梳理汇总评价报告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被评价单位,被评价单位对照检查整改、改进管理。同时,旗财政局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将绩效评价结果与2027年预算安排挂钩,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良的,在安排预算时根据情况予以优先保障;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中的,从严从紧安排预算;对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的,取消或调减2026年度预算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是做好我旗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请各预算单位务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落实专人,积极配合。被评价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向第三方评价机构提供所需的资料。 

  (三)严肃纪律,规范公正。评价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自觉接受评价单位的监督。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坚持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公正性、独立性的评价原则,保质保量地完成绩效评价任务。 

  乌审旗财政局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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