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36816 | 成文日期: | 2024-12-06 |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文号: | 便函 |
| 发文机关: | 财政局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乌审旗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的函
发布日期:2024-12-06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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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各股室:
为了规范财政行政处罚裁量行为,促进财政部门依法公平公正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
2.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
乌审旗财政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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