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4年乌审旗境内天然气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20 16:42
来源:
字号:
- 大
- 中
- 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公示。(见链接)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附件:1.《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4年乌审旗境内天然气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公众参与说明—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4年乌审旗境内天然气管线项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
2025年3月20日
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