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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0年度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乌审旗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是乌审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机关单位。乌审旗医疗保障局现有下设办公室、综合业务股。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章,落实自治区、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方面的政策制定,研究拟订全旗医疗
保障发展规划、方案、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乌审旗医疗保障局核定编制5人。
乌审旗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隶属于乌审旗医疗保障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建制。主要职能:经办全旗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申报、稽核审计、业务经办、待遇支付及承担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主要职责;承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的待遇审核和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费用的审核和支付;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的直接结算等工作。乌审旗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核定编制17名。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1.鄂尔多斯乌审旗医疗保障局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乌审旗医疗保障局独立编制机构2个:乌审旗医疗保障1个,乌审旗医疗保障服务中心1个。共有行政人员编制人员5个,事业编制17个,2020年,我单位实有人数41人。其中:在职人员41个,退休人员0个,正式工24人,其他人员17个(该类人员主要包括:公益性岗位4人,地方合同制工人5人,带薪见习人员1人,政府购买岗位3人,社区民生志愿者2人,三支一扶2人。)
2.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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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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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乌审旗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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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合计4,216.05万元,比上年增加3,199.9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各项专项项目支出和一般支出都为新增预算。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合计4,216.05万元,比上年增加3,199.9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各项专项项目支出和一般支出都为新增预算。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618.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618.3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618.35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97.81万元,下降39.15%;支出总计减少397.81万元,下降39.15%。主要原因:1、为响应政策过紧日子,压减公用支出和三公经费。2、公务员医疗补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补助等项目未实施。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618.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7.35万元,占98.2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0万元,占1.78%;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1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06万元,占47.88%;项目支出322.29万元,占52.1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18.35万元,支出总计618.35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 397.81万元,下降39.15%;支出减少397.81万元,下降39.15%。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减少;二是人员调动基本支出减少。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0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06万元,占48.75%;项目支出311.29万元,占51.25%。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6.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5.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56.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30.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咨询费、手续费等,较上年减少23.84万元,主要原因是:为响应政策过紧日子,压减公用支出和三公经费。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预算的28.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完成预算的25.4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预算的37.00%。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我单位积极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严格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2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9万元,占70.63%;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占29.36%。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加(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20年无出国(境)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89万元,用于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维护及出差燃油费用支出,车均运维费0.89万元,较上年减少0.3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积极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严格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37万元,接待5批次,共接待24人次。主要用于: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飞行检查及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八)关于2020年度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1.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救助。
(如单位的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为“0”,应公开空表,并用文字明确本部门(单位)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全旗职工医疗保险参保24086人;生育保险参保18280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84230人,参保率达98%。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49户、845人全部参保,参保率100%。
2020年医保基金收入总计28365.69万元,其中:职工医疗18949.29万元,城乡居民医疗9416.4万元。医保基金支出总计21672.04万元,其中:职工医疗12836.96万元,城乡居民医疗8835.08万元。医疗救助收入269.38万元,支出269.38万元。截至12月底,职工医保基金累计结余35594.32万元,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11146.23万元。
2020年职工医疗保险享受待遇人数148680人(住院5198人次、门诊143484人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享受待遇人数27776人次(住院13468人次、门诊14308人次),生育保险享受待遇人数3479人。职工医疗保险住院统筹支付4164.57万元、个人账户支出6558.12万元、大额支出53.5万元,商业补充保险支出162人次127.6万元;城乡居民住院统筹支付6228万元、大病商业保险支出544人次421.5万元、医疗救助799人次269.38万元。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141人次,医药费总额106.45万元,统筹支付65.78万元、大病支付7.09万元,医疗救助12.27万元;门诊特殊病补助44人次,医药费总额24.73万元,统筹支付16.27万元,大病支付4.22万元。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聚焦“一个体系”,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国家待遇清单制度,完善了我旗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配合做实市级统筹,全面实现基本医保基金统收统支,提高基金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按照政策标准、基金收支、经办服务、信息系统“四统一”的要求,及时调整现行政策,确保顺利完成医疗救助市级统筹任务。
2、深化“两项”改革,推进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认真落实国家“4+7”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扩围和第二批集中采购工作,推进高值医用耗材跨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落实和完善直接结算模式,确保按约定采购、供应、配送和回款。建立药品耗材配送企业动态管理考核机制,逐步提高我旗医疗机构及配送企业配送满意度及配送响应率。加大药品耗材网上采购的监管力度,目前除蒙药中药饮片和院内制剂采取网上报备外,所属12家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所有药品和医用耗材,基本实现了通过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进行采购。推动重点领域改革。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及时将获得国家药品编码的治疗性医院制剂,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照医疗价格管理权限,对目录内的药品及时更新、进行动态调整,特别是加大对国家谈判药品、限价药品报销工作的落实,提高结算率,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对全旗医疗机构不合理收费、超范围收费、限价药品、谈判药品、取消一次性医用耗材加成等情况开展了1-2次全面监督检查。继续推进以病种付费为主,次均、床日付费等为辅的医保支付方式。在旗政府所在地医疗机构试行按次均人头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建立按次均人头付费月调度、通报制度,压实医疗机构按次均人头付费开展情况,全面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同时,按照自治区DRG付费试点工作安排,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模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保障“两病”药物品种齐全,落实100%报销政策。持续推进两定机构协议管理工作, 4月上旬同全旗所有两定机构签订了2020年服务协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以户籍人口为基础计算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72%,较上年减少1%。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为74%,住院费用实际报销为62%。当年各级财政补助到位率100%。医疗救助低收入及因病返贫对象已覆盖,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明显提高,救助对象参保缴费的压力明显减轻。有效提高了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成效明显。政策知晓率大幅度提高,参保对象满意度大于90%。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6万元,比2019年减少23.84万元,降低43.66%。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8.18万元、水费0.26万元、劳务费2.38万元、邮电费1.16万元、差旅费4.59万元、培训费1.44万元、维修维护费0.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89万元、公务接待费0.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53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为响应政策过紧日子,压减公用支出和三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主要用于:保障医疗保险业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秀荣 联系电话:0477-7589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