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乌审旗2026年度医疗保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03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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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为规范我旗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加强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提高监管效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医疗保障领域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即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目标要求

按照坚持“依法监管、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式,对签订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优化监管服务,切实解决执法不公、执法扰民和随意执法等问题,推进我旗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专业化、正规化、现代化确保2026年度各批次双随机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完成。

工作措施

(一)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

“双随机、一公开”是指依据法律法规规定,随机抽取检查全旗定点医药机构、随机选派医疗保障部门执法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相关网站和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

1.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建立随机抽查检查定点医药机构总名录库,名录库内容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2.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全旗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全旗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构成,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列入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部门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动态更新。

3.组织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综合业务股负责组织随机抽查工作,从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

(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

1.抽查对象及抽查频次2026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要确保抽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诊所数量总和不低于全旗定点医药机构总数的10%,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应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2.抽查方式采取线上核查+线下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多种方式。

(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运用

1.查处情况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向全社会公布(除涉密件)。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2.推进多部门联动同旗卫健委、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沟通,信息共享,实现综合查一次”。

三、工作要求

1.依法依规,权责法定:严格按照医保、卫健、市监等法律法规开展检查,做到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处置规范。

2.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随机抽取、随机派单,全程留痕,检查结果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突出重点,分类监管:投诉举报、既往违规情况实行差异化抽查,提高监管精准度。

 

附件:乌审旗2026年度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乌审旗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3日




附件1
乌审旗2026年度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领域 检查对象 检查方式 实施层级 抽查比例或户数 起止时间 抽查部门 抽查事项 检查内容 联系人及电话
1 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全旗一级以上医疗机构 现场检查 旗级 10% 5月-10月 牵头部门 旗卫健委 1.医疗机构资质管理情况;
2.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情况;
3.医疗技术、母婴保健技术等管理情况;
4.医疗文书管理情况;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医诊所备案证》及年度校验情况;执业人员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并按照其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情况:出租出借《医疔机构执业许可证》、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情况、本机构医疗技术开展及备案情况,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医疗机构和人员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情况;医疗文书管理情况;    
配合 旗医保局 对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监督管理。 对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 乌云斯庆
0477-7582681
配合 旗生态环境局 1.对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医用治疗X射线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射线装置(DSA)以及Ⅲ类医用射线装置的使用程序及场所进行技术监督检查;
2.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检查;
3.对医疗废水自动监测设施的检查
1. 射线装置基本信息;
2. 辐射安全防护设施与运行情况;
3. 核与辐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4. 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5.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拉结的收集环节、运输环节、贮存环节、 处置环节、相关管理制度、内部监督检查、公众投诉与应急处理、医疗垃圾的档案管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医疗废水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及验收情况;
7.医疗废水自动监测设施运行使用情况;
8.医疗废水排口规范化建设及三方规范化运营情况
9.医疗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10.医疗废水自动监测设施是否存在人为数据造假情况或逃避监管的排污情况
 
配合 旗市场监管局 对价格、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对药品经营行为、药品陈列、药品储存等行为的检查。对医疗器械供货资质、采购验收、储运管理、销售管理等行为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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