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5—2026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牧发〔2025〕177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农膜污染防治落地见效,做好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现将《乌审旗2025—2026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苏木镇按照方案要求,尽快摸清属地高强度加厚地膜使用面积、上年度覆膜面积等基础信息,同时积极调动当地农牧企业及合作社申报项目实施主体,务必于3月5日前将项目实施主体意向申报情况报送至旗农牧局。
乌审旗农牧局
2026年3月2日
乌审旗2025—2026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
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5—2026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牧发〔2025〕177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农膜污染防治落地见效,做好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6年,构建乌审旗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处理全链条监管机制,以“源头减量-科学使用-高效回收-资源化利用”为核心,形成闭环管理。在源头减量方面,一是联合执法部门对全域农资企业开展农资检查工作,严禁非标地膜在市场上流通;二是推广无膜浅埋滴灌、膜侧种植、适期揭膜等农艺措施,布设减膜技术对比试验区1个,分析对比不同覆膜方式对农作物产量的影响。在科学使用方面,培育市场化运营机制,扶持当地农资企业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3万亩。在高效回收方面,在我旗重点覆膜区域无定河镇、乌审召镇建设苏木镇回收站2处;支持当地农牧企业、合作社提升机械水平及服务能力,推进全域机械化回收试点工程,废旧地膜回收率稳定在85%以上。在资源化利用方面,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探索残膜分拣、资源化利用典型模式,残膜处置率达到90%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源头减量
组织执法部门对全旗农资企业开展农资大检查行动,严禁0.01mm以下超薄地膜在市场上流通,督促指导种植企业、合作社及100亩以上种植大户等农膜使用主体规范建立地膜使用台账;继续推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与废旧地膜回收挂钩机制,对使用地膜,但未采取地膜离田、离田比例未达到要求的,暂缓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推广无膜浅埋滴灌、膜侧种植、适期揭膜等农艺措施,减少非必要覆膜面积,使用市级专项资金,在玉米作物重点覆膜区域布设减膜技术对比试验区1个,配套相关机具,分析对比不同覆膜方式对玉米产量的影响。
(二)科学使用
在全旗范围打造加厚高强度地膜核心示范区,推广使用0.012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面积3万亩,每亩补贴24元,合计补贴资金72万元。项目以先建后补方式组织实施,为促进当地加厚高强度地膜的市场推广,实施主体由当地农资企业或合作社组织申报(附件1)-苏木镇审核-旗农牧局遴选的方式确定,最终确定实施主体通过“乌审农牧”公众号公示发布,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实施流程:由于目前备耕阶段各地覆膜种植面积不能确定,所以任务面积分配在春耕开始后根据各地实际需求量,结合当地立地条件、适宜性条件统筹分配;任务面积确定后,各实施主体组织推广,项目区要求农民使用成本不得高于当地普通地膜市场价格,同时要有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田间配套农艺措施,改进覆膜机械,调整作业速度,避免地膜过度拉伸,出现膜孔错位或播种器(鸭嘴)扎不透的情况。有关要求:实施主体在推广过程中建立加厚地膜使用台账(附件2),台账要求明确地膜使用人员、地址、覆膜面积、亩用量、联系方式,由农牧民、嘎查村、苏木镇共同签字盖章确认,作为项目验收材料;各实施主体要提供本批次地膜出厂检验报告,地膜执行标准需满足项目推广标准要求;项目实施完成后,旗农牧局根据相关规定兑付补贴资金。
(三)高效回收
1.完善残膜收储体系。在我旗重点覆膜区域无定河镇河南办事处、乌审召镇建立苏木镇回收网点2处,按照3万元补贴标准,使用市级面源污染防治资金6万元建设回收点2处,回收点具备封闭围挡条件,杜绝二次污染,负责周边残膜回收临时存储任务,避免发生残膜随意遗撒、焚烧处置现象。
2.全域机械化回收。为扎实推进第三轮环保督察地膜污染整改工作,本年度计划投资旗本级地膜回收专项资金70万元,结合市级下达专项资金全面推进乌审旗残膜机械化回收全覆盖行动,全旗露地覆膜地块全部纳入项目回收范围。
(1)实施主体的确定。通过对回收企业重点支持,扶持当地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提升机械水平和技术水平,构建完善的地膜回收利用体系,逐步形成地膜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回收主体的选定根据回收企业申报(附件3)→苏木镇初审→旗农牧局遴选的方式最终予以确定,最终确定的实施主体通过“乌审农牧”公众号公示发布,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苏木镇属地地膜回收实施主体无申报的,由旗农牧局根据就近服务原则选定实施主体就近作业完成。
(2)实施要求。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苏木镇、嘎查村要充分做好调度工作,确保春耕前完成全部地膜回收任务。项目实施主体要统筹保障施工人员配置及机械设备供给,确保人员、设备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杜绝因人员、设备不足造成工期延误。项目实施过程中回收机械需加装北斗导航定位系统用于确认工程量。实施过程中要求同步完善回收台账(4),回收台账需农牧民、嘎查村、苏木镇共同签字确认,作为项目验收材料。残膜要确保离田,回收后要统一收集、转运至苏木镇回收网点,转运过程中要做好防护,不得随意遗撒,不得随意焚烧处置,统一收集后由处置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
(3)资金兑付。项目以先建后补形式组织实施,回收补贴标准30元/亩,不足部分由农牧民自筹解决。项目实施完成后,旗农牧局根据北斗导航定位系统核定工程量,并按照相关规定兑付补贴资金。
3.回收机械补贴。在保证地膜全域回收、残膜全量处置的基础上,统筹项目剩余资金全部用于回收机械补贴,根据全旗引进新型回收设备数量、产生金额制定统一补贴标准,支持企业、合作社提升地膜回收服务水平和能力。补贴资金不得用于购置大型动力设备,单台补贴额度不超过设备金额的40%,最高不超过3万元。
(四)资源化利用
为进一步健全残膜无害化处置环节市场机制,鼓励企业开展残膜分拣、资源化利用工作,计划按照5元/亩的标准支持企业开展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实施主体的选择通过企业申报-旗农牧局遴选的方式组织开展,最终确定的实施主体通过“乌审农牧”公众号公示发布,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实施过程:全旗各地残膜统一收集后,由实施主体组织人员、机械就地分拣,无再利用价值或分解难度较高的进行无害化处置,具备再利用价值的进行资源化利用。补贴金额根据各地回收台账面积核算。
三、数据监测
依托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地膜机械化回收、残膜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建立健全农膜使用、回收、再利用管理台账。规范开展地膜系统数据填报、调查工作,按时序完成数据采集、审核和上传任务。落实残膜监测,保持长期定位监测点不变,当季监测点分别在加厚高强度覆膜区域和常规覆膜区域各布设1个,分析不同厚度地膜回收效率,监测流程严格执行《农田地膜残留监测技术规范》(DB15/T2257-2021)。
四、进度安排
3月10日前,完成项目实施主体的申报、遴选工作,作业队伍同时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3月10日-15日,完成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3月15-4月20日,各地攻坚完成地膜回收任务。
6月底前,完成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苏木镇要提高政治站位,夯实主体责任,严格遴选作业地块及实施主体,充分做好工作调度,切实推动任务落实,构建完善当地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市场化运营机制。
(二)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等有关法律法规,管好用好每一笔资金,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由于春耕在即,残膜回收工作迫在眉睫,现部分市级资金未下达,待项目实施完成后统筹中央生态与资源保护资金37.45万元、旗本级废旧地膜回收70万元及市级专项资金予以兑付。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条例》宣贯力度,及时召开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现场观摩会,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广播电视和明白纸等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将《条例》纳入高素质农牧民培育等培训内容。
附件:1.高强度加厚地膜推广意向申报表
2.地膜使用台账
3.地膜回收实施主体意向申报表
4.地膜回收台账
5.残膜资源化利用台账
附件1
高强度加厚地膜推广意向申报表
苏木镇: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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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企业名称 |
生产企业名称 |
地膜规格 |
推广面积 |
负责人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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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农资门市或合作社) |
(地膜生产企业) |
(地膜厚度) |
(企业计划实施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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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企业申报还需提供地膜出厂检验报告,报告需满足项目推广标准各项具体指标要求。
附件2
地膜使用台账
苏木镇: 嘎查村: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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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农牧户 |
作物生长地点 |
种植作物 |
地膜生产企业 |
地膜销售企业 |
覆膜面积(亩) |
亩均用量(公斤) |
联系方式 |
农牧民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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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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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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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地膜回收实施主体意向申报表
苏木镇: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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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名称 |
现有回收 机械数量 (台/套) |
年均服务能力 (亩) |
上一年度 服务面积 (亩) |
集中处理 或再利用能力 (吨)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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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废旧地膜回收台账
服务组织名称: 法人代表姓名: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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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回收对象 (农牧户) |
作物生长地点 |
回收作物 |
回收 重量 (公斤) |
回收时间 |
回收 面积 (亩) |
回收对象 联系方式 |
回收对象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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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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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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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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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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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查、村委会盖章: 苏木镇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由服务组织与农牧户、村级组织共同填写。
2、作业地点填写应明确苏木乡镇、嘎查村、地块名称。
3、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由服务组织报旗县农牧主管部门存档,一份由服务组织保存,一份用于嘎查村委会汇总公示。
附件5
残膜资源化利用台账
服务组织名称: 法人代表姓名: 联系方式: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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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回收网 点名称 |
回收面积 |
补贴资金(元) |
处置量(吨) |
资源化利用量(吨) |
无害化处置量(吨) |
网点联系方式 |
网点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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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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