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乌审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8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5-07-19 11:16
来源:
字号:
打印

郭瑞、何乌兰等代表:

你们在乌审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乌审旗蒙医药院内制剂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已收悉。首先,衷心感谢你们对全旗蒙医药事业发展的深切关注和大力支持。收到建议后,旗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蒙医药作为民族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农牧民身体健康、传承优秀民族文化、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我旗聚焦蒙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与产业发展,多措并举推动蒙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动,牵头与旗医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蒙医综合医院围绕蒙医药服务优化、蒙药制剂备案等具体问题开展点对点对接,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同步做好政策解读与沟通协调工作,积极倡导借鉴青海省藏药备案工作经验,着力提升我旗蒙医药为民服务质效;二是做实基层农牧民政策答疑,针对认可中蒙医药的患者群体(尤其


是老年群众),通过面对面讲解、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耐心细致解读蒙医药相关医保报销比例政策,积极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切实提高其对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的接受度;三是加快蒙药研发与制剂备案进程,督促旗蒙医综合医院持续推进蒙药研发创新,本年度计划完成6个品种蒙药的制剂备案工作。因该院基层医疗机构制剂室硬件条件有限,无法满足药品质量标准鉴定、稳定性实验等备案相关要求,经统筹协调,已特委托内蒙古中蒙医药研究院开展合作,具体推进“通拉嘎・乌日乐”“图乐吉古鲁其-7丸”“阿木日-6散”“呼日亚格其汤”“巴嘎・嘎如迪-13丸”“阿敏-11丸”6个蒙药品种的稳定性实验。目前该院已完成上述6个蒙药品种制剂备案的前期准备工作,待内蒙古中蒙医药研究院完成全部实验并反馈结果后,即可启动备案申请程序;四是加强备案工作业务指导,该蒙药制剂备案事项需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为确保业务对接精准、工作高效推进,需由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强化业务指导,明确工作流程与标准,推动工作逐级落实,切实加快备案进度。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全旗蒙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宝贵建议和持续支持!

 

乌审旗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9日    

 

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