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11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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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60911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 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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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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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8605-010 130031100717 |
杨和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乌审旗图克镇 |
遗失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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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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