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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该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社会各界人士及周边群众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决策事项名称: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事项
2、事项实施范围:乌审旗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土地。
3、实施单位: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4、决策事项主要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6〕21号)有关要求,我局开展了乌审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本次综合地价区片级别未发生变化,仍为两个级别,本轮区片综合地价与现行征地标准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提高幅度在2.80%-3.60%之间。
二、事项评估及影响范围
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为事项在决策及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事件、判断风险影响的范围,可能产生的原因及潜在的后果,从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方面重点进行分析。
三、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事项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五、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社会各界人士、组织对本决策事项有任何意见及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实施单位进行反馈。
实施单位: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磊、于海龙
电话:15248475134、15352877603
邮箱:1402779074@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建议”。
地址:嘎鲁图镇人民路与萨拉乌苏街交叉口西200米(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