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班子
常玉君(旗人民政府副旗长,旗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主持旗公安局全面工作。
张国栋(旗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协助常玉君同志负责旗公安局日常工作以及全旗公安机关综合协调、政治安全保卫、党的建设、工会、机关党委、团委、警营文化、公安改革、警务督察、审计、信访工作。分管政治安全保卫大队(旗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督查审计信访大队、“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李建山(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常玉君同志负责全旗警务保障、网络安全、公安手段建设、科技信息化工作。分管警务保障室、警务支援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彭林亮(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常玉君同志负责社会治安、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安保、维稳、外事、警务合作。分管治安管理大队、各派出所。
哈斯额尔德尼(旗公安局副局长):协助常玉君同志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公安监所管理、队伍管理工作。分管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乌审旗大队、法制大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看守所、行政拘留所。联系武警中队。
乌尼尔(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常玉君同志负责全旗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经济犯罪、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犯罪。分管刑事侦查大队(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旗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森林公安局)。
陈浩(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常玉君同志负责全旗公安机关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工作、保密工作、档案工作、情报指挥、全旗公安机关特勤、反恐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留置看护。分管情报指挥中心、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
纪建国(党委委员、政治工作办公室主任):协助常玉君同志负责全旗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管理、思想政治、意识形态、新闻宣传、扶贫、老干部工作,负责政治工作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照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具体的公安工作方案和措施,组织实施全旗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部署、指挥重大警务活动。
(三)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保卫、治安防控工作;负责依法开展人口统计、户籍管理工作。
(四)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五)指导、协助全旗城乡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六)依法开展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实施对全旗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打击工作;负责掌握全旗毒品违法犯罪情况,预防、打击毒品犯罪活动。
(七)依法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看守所、拘留所
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旗公安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工作。
(九)做好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负责全旗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查处、督办全旗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负责全旗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受理、查办涉及公安机关的信访控告申诉案(事)件,负责全旗公安信访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旗公安信息化建设;负责全旗公安信息通信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公安系统经费、装备的规划;负责警务后勤保障工作。
(十三)承办旗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1.情报指挥中心
2.督察审计信访大队
3.法制大队
4.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5.治安管理大队
6.刑事侦查大队
7.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8.警务支援大队
9.政治工作办公室
10.警务保障室
11.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12.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
四、派出机构
1.嘎鲁图第一派出所
2.嘎鲁图第二派出所
3.图克派出所
4.无定河第一派出所
5.无定河第二派出所
6.苏力德派出所
7.乌兰陶勒盖派出所
8.乌审召派出所
9.看守所、行政拘留所
五、办公地址
乌审旗嘎鲁图镇党政新区8号楼
办公室电话:0477-7593004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017300
负责人:常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