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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07月31日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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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乌审召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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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召镇人民政府

  一、科级干部工作分工

  杨小明(党委书记兼任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党群服务、信访等工作。

  额尔敦图(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协助杨小明同志做好党委中心工作。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监察、信访等工作。

  王宝平(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对标先进追赶超越;发展改革、粮食、招商引资、综合经济管理、供销商贸、现代服务业、民营经济、工商联、优化营商环境;负责人大代表联络;负责基建工程、城镇规划建设、城镇环卫、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审计核量;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前期项目储备申报等工作。

  分管:城市管理办公室。

  包联:浩勒报吉村。

  联系:牧区大寨全域发展协会,乌审召镇工商联合会、供销社等工商业户,温心供热有限公司、乌审召嘎查供热公司。

  宝音图(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协助党政主要领导工作。主抓党建工作。负责日常事务、干部管理、效能督查、节能降耗;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深化改革、巡视巡察整改、工青妇、关心下一代、老年体协、政协委员联络;负责政法、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负责普法、人口户籍;负责扫黑除恶、公安、司法、反邪教、禁毒、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网格化管理、法治政府、接诉即办等工作。

  负责干部培训、实绩考核、制度建设、离退休老干部服务;人事、编制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分管:平安建设办公室,基层党的建设办。

  联系:乌审召司法所、乌审召派出所、查汗淖尔交警中队、乌审召法庭。

  包联:查汗庙嘎查。

  张 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旗监察委员会派出乌审召镇监察办公室主任)

  协助党政主要领导工作。主持镇纪委、监察办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负责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责作风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

  高 慧(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部长)

  协助党政主要领导工作。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防疫、计划生育、城乡医保、健康乌审建设、妇幼保健等工作;负责推广普通话、汉语言文字与翻译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人民武装等工作;负责电力、工信科技、通讯、电商物流等工作。

  包联:巴嘎淖尔村。

  联系:乌审召镇中心卫生院、查汗淖尔学校、查汗淖尔幼儿园、乌审召小学、乌审召幼儿园,快递、物流等工商业户,乌审召移动公司、乌审召联通公司、有线电视、乌审召电管站。

  王 硕(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挂职期间暂不负责分管工作。

  赵瑞峰(党委委员、副镇长)

  协助党政主要领导工作。负责工业经济、地质勘探及天然气开采、能源、管输协调;负责铁路民航、交通运输、道路安全管理;负责安全生产、食品药品、消防、应急管理、综合减灾。

  联系:苏里格经济开发区乌审召片区、各驻镇企业、乌审召市场监督管理所、S215线公路养护站、乌审召客运站。

  包联:中乃村。

  赵宸萱(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综合文化服务、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精神文明、乡风文明、扫黄打非、新闻出版、办公软件正版化、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政府新闻发言、外事接待(联络)、文化旅游、文物保护、广播电视、牧区大寨志愿服务宣讲等方面工作。

  主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各嘎查村、社区实践站。

  分管:乌审召旅游区管委会。

  包联:中乃村。

  苏诺尔(党委委员):协助党政主要领导工作。负责辖区内维护社会稳定、管理治安秩序、反电信网络诈骗等工作。协助宝音图同志做好扫黑除恶、公安、司法、反邪教、禁毒、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工作。

  阿古达木(副镇长)

  协助党政主要领导工作。负责三务公开、固定资产管理、统计、财务、政府采购、财税金融、重点项目建设;负责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二产拉动一产;负责移民搬迁与人口转移;负责农村牧区工作、农牧业及产业化、兽医、农机;负责水利水保、气象、防灾减灾、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等工作。

  分管:乡村振兴办公室。

  包联:乌审召嘎查。

  联系:税务分局、金融单位、自来水厂、乌审召牧业气象站。

  邬卓璇(副镇长)

  协助党政主要领导工作。负责民政、残联、红十字会、社会救助、社会团体、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创业;负责生态建设、环保、ISO14001体系推进;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负责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

  负责统战、民族宗教工作。

  分管:社会事务办。

  包联:巴音陶勒盖嘎查。

  联系:乌审召治沙站。

  乌力吉森布尔(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协助党政主要领导工作。主持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面工作。协助王宝平同志做好城镇环卫工作;协助阿古达木同志做好禁牧、休牧和禁垦等工作,协助邬卓璇做好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协助赵宸萱同志做好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

  包联:巴音陶勒盖嘎查。

  张 飞(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领导)

  协助党政主要领导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内勤内务、队伍建设、思想教育等工作;负责党政综合办公室全面工作。

  负责党代表联络、党史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包联驻村工作。

  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联系:惠泽社区。

  乌云塔娜(党群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协助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工作。负责政务服务;负责党群服务中心内勤内务、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设置、安排和调度;负责政务大厅管理等工作。

  包联:绿洲社区。

  朝鲁门(一级主任科员)

  协助阿古达木同志工作。

  王忠山(一级主任科员兼惠泽社区党支部书记)

  协助宝音图同志工作。

  嘎迪格(镇长助理):协助党政主要领导工作。负责重点项目申报、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协助赵宸萱同志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宣传思想、精神文明、乡风文明等工作。

  分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各嘎查村、社区实践站。

  孟克(镇长金融助理):协助党政主要领导工作。负责信用体系建设。协助阿古达木同志做好财税金融等工作。

  二、科级干部AB角调整事宜

  王宝平与赵瑞峰互为AB角

  高 慧与邬卓璇互为AB角

  乌云塔娜与乌力吉森布尔互为AB角

  “AB角”工作制度具体实施原则为:直接分管领导因公出差、因事因病请假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分管领域职责时,经主要领导同意,“AB角”范围在岗领导可暂时代替其承担岗位职责。

  三、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一)乌审召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旗委、政府相关工作安排,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2.根据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和旗委相关工作安排,讨论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3.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各类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协调、指导辖区社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加政治文化生活。负责做好人大、政协等事务工作;依法指导和规范管辖范围内的群团组织等其他各类组织。

  4.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等工作。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总体要求,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村霸”,严防其侵蚀基层干部和基层政权。

  5.根据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做好民政、社会保障、教育体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劳动就业、计划生育、拥军优属、助残、统计等方面工作。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导,强化基层便民服务。

  6.负责做好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管理好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涉基层公共事务的行为,坚决抵御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

  7.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扶贫开发、产业规划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8.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负责做好农牧区土地、草场承包合同管理,农牧区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农牧业机械维护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加强动物防疫和重大疫情的监控工作,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和疫病的分级管理制;加强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情况的监督及草原防火、草畜平衡、退牧还草、基本草牧场、基本农田、农地保护管理工作;加强辖区内林业管理;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改善人畜饮用水条件,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防止水土流失。

  9.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等灾害防御及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

  10.负责综合协调辖区内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

  11.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社区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做好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等工作。

  12.根据旗委、政府赋予苏木乡镇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与各业务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行使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相关权力。

  1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14.负责本辖区社会领域、生态环境领域、党的建设领域等重大风险的防范、排查、化解,保密机要、意识形态、信访等工作。

  15.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党政机构

  设置党政机构 5个,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1.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承担人大、政协办公室工作;负责干部管理考核、制度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政、审计、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日常事务、政务、文电会务、“三务”公开、政策研究、翻译、史志档案、机要保密、语言文字、后勤保障、接待和对外联络、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农村牧区嘎查村清产核资和“三资”清理工作;负责深化改革工作。

  1.2党的建设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工作;负责镇政府新闻发言、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负责包联驻村、人才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关工委、老干部、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绩效考核、党员和村干部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党代表联络等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1.3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农村牧区基层政权建设,综合协调社区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格化管理、平安创建、扫黑除恶、防范电信诈骗、禁毒禁赌、扫黄打非、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工作;协助、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药、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实施,指导辖区内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红十字会、残联、统计、社会经济调查统计、劳动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移民安置、社会团体、退役军人等社会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1.4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

  负责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负责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落实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项目管理、工信科技、能源、电力、道路交通、通讯等工作;负责发改、商务、金融、工商联和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等工作;负责村投公司管理运营、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管理、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移民搬迁与人口转移等工作;指导农村牧区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负责辖区内住房保障、物业管理、人防、道路建设和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负责镇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校、招投标、管理监督等工作;综合协调公共卫生、动物防疫和卫生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协助开展征地拆迁和重建安置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相关的其他工作。

  1.5生态保护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苏木镇生态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拟订本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负责辖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生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督促辖区建设项目落实环境保护制度,协助生态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建立并完善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机制;牵头组织协调农业污染、生活污染及工业污染的综合防治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负责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负责辖区内水利、林草等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和林草建设保护利用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地下水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油气管道、风光互补项目等工作。

  2.事业单位

  2.1乌审旗乌审召镇党群服务中心(乌审旗乌审召镇便民服务中心、乌审旗乌审召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乌审旗乌审召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承担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设置、安排和调度工作,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承担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工作;提供综合便民审批服务工作;承担财政资金拨付、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等窗口服务工作;协调做好辖区内社会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拥军优属等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2.2乌审旗乌审召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受镇人民政府和旗直有关部门委托,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乌审召镇行使的行政执法权和旗直有关部门委托行使的行政执法权。

  2.3乌审旗乌审召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承担农、林、牧、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承担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承担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承担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

  (三)人员配置

  1、领导职数

  乌审召镇核定领导班子科级领导职数9名(3正6副),核定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其中:乌审旗乌审召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乌审旗乌审召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2、机构人员配置

  乌审召镇核定行政编制34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48名(其中,乌审旗乌审召镇党群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 20名,乌审旗乌审召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事业编制13名,乌审旗乌审召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5名)。

  办公地址点: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审召镇新区

  办公时间:每天8:3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党政综合办公室(传真):0477-2247988

  负责人:杨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