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分工
白利平 党委书记、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主持无定河镇党委全面工作。分管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张存飞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主持无定河镇政府全面工作。协助白利平同志做好党委中心工作。负责审计和监察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郭 瑞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无定河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党政日常事务、档案史志、保密机要、矿区移民、人口转移等方面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巴图湾村、河园社区、河南社区。
高 慧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协助白利平同志做好基层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法、信访维稳、政协委员联络、全面深化改革、督查、编制、人事、巡察、工商联、乡村振兴、包联驻村、国土资源、能源开发建设协调等方面工作。分管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联系无定河第一派出所、无定河第二派出所、无定河司法所、河南司法所、无定河法庭、纳林河交警中队、河南交警队、自然资源管理所。联系王窑湾村、小石砭村、治沙站。
刘正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主持无定河镇纪检监察全面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其他相关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陈志强 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长
负责财税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保险、统计、人民武装、退役军人、应急管理、残联、红十字会、民政、社保就业、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税务所、河南信用社、纳林河信用社、庙滩信用社、河南村。
达布拉汗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新闻出版、创城、新时代文明实践、融媒体、扫黄打非、妇联等方面工作。分管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联系包日陶勒盖村。
韩 雪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负责基层党的建设、组织、人才、实绩考核、党务公开、党代表联络、老干部、共青团、工会、统战、民委、宗教、村集体经济、非公经济等方面工作。分管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联系小石砭村。
吴治平 党委委员、副镇长
负责农牧业、粮食安全、水利、防汛抗旱等方面工作。分管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联系红进滩村。
乔 军 党委委员(挂职)
协助白利平同志工作,侧重负责政法、信访维稳工作,具体联系毛布拉格村、堵嘎尔湾村、排子湾村、庙滩村、水清湾村、无定河村、包日陶勒盖村、河园社区。
边永军 党委委员(挂职)
协助白利平同志工作,侧重负责政法、信访维稳工作,具体联系萨拉乌苏村、王窑湾村、红进滩村、大石砭村、小石砭村、河南村、巴图湾村、河南社区。
郭 雄 副镇长
负责发改、综合经济管理、工业经济、城建规划、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乡村振兴、电子商务、邮政、通讯、供销、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联系萨拉乌苏村。
李 涛 副镇长
负责林业草原、森林草原防灭火、教育体育、关工委、文联、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方面工作。分管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河南学校、无定河小学、河南幼儿园、无定河幼儿园、无定河中心卫生院、河南卫生院、国有林场、毛布拉格村。
谷正列 副镇长(挂职)
协助张存飞同志工作。负责包联驻村工作。联系庙滩村。
越 磊 副镇长(挂职)
协助李涛同志工作,侧重负责卫生健康方面工作。联系无定河村。
王满泉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主持综合行政执法队全面工作。负责人居环境整治、园林绿化、交通运输、公路、铁路、航空建设等方面工作。联系排子湾村。
李登军 综合行政执法队教导员
负责市场监督、质量技术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思想政治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联系巴图湾村。
哈 达 党群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协助白利平同志做好党群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等方面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大石砭村。
李高尚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主持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全面工作。负责科协、农业经
济、农业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农电、果园、工信科技、招商引资、气象、自然灾害预防等方面工作。联系纳林河供电所、巴图湾供电所、河南供电所。联系水清湾村。
贺秉元 二级主任科员
协助郭雄同志工作,侧重负责供销方面工作。联系王窑湾村。
郝 强 镇长助理
协助郭雄同志工作,侧重负责乡村振兴方面工作。联系堵嘎尔湾村。
谷清义 镇长金融助理(挂职)
协助陈志强同志工作,侧重负责财税金融工作。协助郭瑞、李登军同志联系巴图湾村。
王 瑞 镇长助理(挂职)
协助陈志强同志工作,侧重负责社保就业、医疗保障方面工作。联系无定河村。
宣玉锋 工会主席
主持工会全面工作。协助贺秉元同志联系王窑湾村。
二、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一)职能职责
中共无定河镇委员会是党的基层组织(以下简称无定河镇党委),全面领导本镇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无定河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无定河镇政府),行使本行政区域的政府行政职能。
无定河镇党委、无定河镇政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各项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
(二)内设机构及其职能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承担人大、政协办公室工作:负责干部管理考核、制度建设、财政、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事务、政务、文电会务、政策研究翻译、史志档案、机要保密、语言文字、后勤保障、接待和对外联络等工作;负责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农村牧区查村清产核资和“三资”清理工作。
2.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深化改革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关工委、老干部、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绩效考核、党员和村干部教育管理、党代表联络等工作:负责统-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党员的联系、服务工作。
3.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农村牧区基层政权建设,综合协调社区事务管理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格化管理、平安创建扫黑除恶、防范电信诈骗、禁毒禁赌、扫黄打非、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工作;协助、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药、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实施,指导辖区内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红十字会、残联、统计、社会经济调查统计、劳动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移民安置、社会团体、退役军人等社会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4.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负责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落实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文化旅游方面工作;负责项目管理、工信科技、能源、电力、道路交通、通讯等工作;负责发改、商务、金融和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等工作;负责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管理、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农村牧区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负责辖区内住房保障、物业管理、人防、道路建设和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负责镇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校招投标、管理监督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协助开展征地拆迁和重建安置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相关的其他工作。
5.生态保护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苏木镇生态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拟订本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负责辖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生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督促辖区建设项目落实环境保护制度,协助生态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建立并完善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机制;牵头组织协调农业污染、生活污染及工业污染的综合防治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负责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负责水利、林草等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和林草建设保护利用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地下水管理等工作;负责养殖场管理和畜牧兽医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水利、林草、油气管道、风光互补项目等工作:综合协调公共卫生、动物防疫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
(三)人员编制
无定河镇党委、无定河镇政府行政编制44名,工勤编制5名,事业编制47名。编制实行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根据工作需要综合配置工作力量。
5个党政机构共核定行政编制44名,工勤编制5名。3个事业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47名。
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为相当于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4名。综合行政执法队为相当于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名,设队长1名(副科级)。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为相当于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1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
办公地址:乌审旗无定河镇
办公电话:0477—7560221
工作时间:8:30-12:00 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白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