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旗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8日至6月28日,旗委第三巡察组对乌审旗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7日,旗委巡察组向乌审旗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乌审旗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围绕旗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5个具体问题40个细化问题,已全部完成销号整改。推进整改中,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16人,完善各类制度17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主题教育开展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履行“第一议题”制度,在集团组织的理论学习会议、支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按年度研究制定了理论学习计划,并推动开展理论学习;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四是强化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个人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以后工作中的相关材料均由党支部书记审核把关,并签字留档。五是对材料存在表述错误的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提高思想认识。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集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点内容,2024年安排专题学习2次,于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印发《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实施细则》;三是领导班子成员把分管部门部室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述廉报告重要内容。
(2)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按计划完成2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二是按照上级下发的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工作要点,制定符合集团实际的工作计划;三是按照相关要求,2024年按季度已开展4次舆情风险点排查,并同步开展意识形态风险评估工作。
(3)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印发了《三审三校制度》《阵地管理制度》;二是已认真组织开展各类阵地管理工作,对管辖范围内各类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定期进行了自查,并建立了自查台账;三是已按季度定期召开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会议,充分结合各自当前重点工作,精准、深入地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进行分析研判。
3.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全面领导不到位
(1)执行党组织前置程序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支委成员深入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支委成员对党支部前置研究工作的熟悉程度得到显著提升;二是党支部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全面、规范地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大幅增强;三是认真编制完善了党支部研究讨论前置事项清单,并于2024年12月31日印发,清晰划分了支委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权责,切实落实了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四是根据编制的党支部研究讨论前置事项清单,党支部将严格执行并长期坚持。
(3)落实支委会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人员对《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切实深化理解,并将其常态化纳入年度重点学习内容,持续强化认知;二是按季度对2024年度已召开的支委会前置研究事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自查,后续将保持常态化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集团党支部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着重就会前议题审核、会后议题分流及决策落实等关键环节予以强调,督促改进工作。
4.现代企业管理机制运行不够规范
(1)个别非由董事长主持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未履行“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的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董事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专项学习活动,深入学习《旗直国有企业董事会工作指引》各项内容,确保每位成员对工作指引的内容有全面且深入的理解,为后续工作的规范化开展筑牢思想基础和知识储备;二是严格依规召开董事会,从会议筹备的精细谋划,到通知发送的精准及时,再到议程设置的科学合理,各个环节均严格对标指引规定,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2)部分因故无法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委托其他董事参加会议的董事,未按规定向公司提交授权委托书。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董事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专项学习活动,深入学习《旗直国有企业董事会工作指引》各项内容,确保每位成员对工作指引的内容有全面且深入的理解,为后续工作的规范化开展筑牢思想基础和知识储备;二是在后续召开的董事会,并要求全体董事严格按照《旗直国有企业董事会工作指引》规定执行,进一步规范会议流程,有效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董事会会议不规范,未就董事会决策事项形成会议决议、未填写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备案表并报旗国资委备案。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印发《董事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二是严格执行《旗直国有企业董事会工作指引》(乌国资委发〔2021〕69号)文件精神相关规定。
(4)2022年、2023年未按规定开展董事会评价及董事评价工作。
整改情况:依据《乌审旗直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及董事评价办法》相关规定,集团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会上,对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并针对董事会整体运行情况开展评价,评定等次为“运行良好”;全体董事依次向会议通报了上一年度个人履职详情,会后在规定期限内,集团向旗国资委提交了上一年度工作报告,同时附上董事会自我评价意见;后续,集团将严格遵循相关工作要求,常态化推进此项工作。
(5)2021年度未组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
整改情况:已结合国企深化改革提升行动,于2024年12月31日全面梳理并完善了《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了会议流程、决策范围等关键内容,确保制度健全。另一方面,在执行层面,严格按照新规则要求,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事项及董事会决策事项,均进行了详细部署与高效落实,有力推动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
5.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上下功夫不够
(1)未研究制定有效处置利用闲置国有资产的具体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已成立专项问题工作专班小组,专题推进并强化研究,切实推动问题的解决;二是已完成对闲置房产租赁和售价评估,依据评估开展后续的租赁和销售工作;三是强化闲置资产出租出售信息宣传,已在多多评乌审通等平台进行出租出售宣传;四是于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印发《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述制度推进集团相关资产管理工作;五是已成功将该闲置资产实现租赁运营;六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提高思想认识。
(2)资金投入未产生收益。
整改情况:一是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弱电管网使用管理细则》,为后续弱电管网的管理使用奠定基础;二是主动出击,通过与相关运营商沟通对接,已成功实现将弱电管网对外进行租赁,并签订租赁协议;三是已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高思想认识。
(4)国有资产收益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该公司法人担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针对此类问题不定期专题研究推动;二是强化冷链物流项目租赁及合作运营宣传力度,提高市场知名度,主动推动引进相关合作企业和个体进行投资,推动项目的运营;三是已与旗供销联合社、农投集团及红进滩村委及周边种植养殖大户的沟通对接,并成功于2024年11月3日成功将玉米烘干塔对外租赁实现收益;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高思想认识。
6.巩固深化国企改革不够有力
(1)对子公司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推进市直国有企业处僵治困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全体班子成员对所辖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情况有了全面了解,对处僵治困有了深刻的思想认识;二是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完成了乌审旗查干敖包生态人文纪念园有限公司注销;三是严格按照旗国资委系列文件要求,全面开展“僵尸企业”起底排查,现已分类制定处置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稳步推进后续处置工作。
(2)处置“僵尸企业”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推进市直国有企业处僵治困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二是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已于2024年11月15日完成了乌审旗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乌审旗国立市政建筑有限公司注销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僵尸企业”起底排查工作,对涉及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和深入调研。依据排查结果,按照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制定针对性强的处置方案,并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实现对“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精细化管理,稳步推进各项处置工作。
(3)薪酬及绩效考核制度不完善。
整改情况:紧密结合国企深化改革提升行动,集团于2024年底圆满完成关键制度的建设与完善工作,并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全面执行。其中,《薪酬管理制度》落实以岗位价值和员工绩效为依据的薪酬分配机制,实现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绩效管理制度》与《员工考核管理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将员工积极性与薪酬、职业发展挂钩。《所属企业管理制度》和《所属企业考核制度》健全子公司考核管理,明确指标体系与考核方法,确保考核结果与员工利益挂钩,整改成效显著。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存在
7.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差距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严肃态度推进相关工作。精心拟定党风廉政建设计划与责任清单,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一把手”已按要求召集并开展了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同时,严格落实集体廉政谈话要求,各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2次廉政谈话,“一把手”结合实际与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多次集体廉政谈话。
(3)“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法律法规纳入集中学习,提升全员廉政意识。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多次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筑牢思想防线。各分管领导已按半年一次的频度,向主要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情况。针对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开展排查,形成切实可行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8.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存在超范围支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后续常态化强化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法规学习,全面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二是日常工作过程中强化干部职工对财务、采购等相关制度的学习,并常态化加强对所有采购合同的自查;三是已结合实际编制印发《东之润园林绿化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后续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进行合同管理;四是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部门人员思想认识,财务负责人要加强对报账员、资料整理员提交的记账凭证、票据、报销单等的审核把关;五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高思想认识
(2)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差旅费报销规定及财务制度,强化规范意识。加强对报销流程的审核,严格把关每一笔费用。相关人员已将多报的差旅费全额退回。同时对财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履职尽责。此外,还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剖析典型案例,提高全体人员对合规报销重要性的认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确保财务报销工作严谨规范。
(3)原始凭证不完整。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及相关人员深入学习财务制度与凭证管理规定,强化规范意识,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加强原始凭证审核流程,要求审核人员严格把关,同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对过往凭证逐笔筛查;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将其常态化列入学习内容,通过持续学习,大家对规范管理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二是安排相关人员完成2024年度固定资产盘点与自查,建立起清晰的固定资产台账,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公司固定资产账目清晰;三是公司财务部迅速响应,按照财务规则及时完成账务调整,将电子屏记入固定资产;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强化责任落实。后续,将持续严格执行管理办法,确保固定资产管理规范有序。
9.采购工作不规范
(1)采购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采购管理办法》,员工采购合规意识显著提升;二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会前议题审批流程,加强上会议题审核,确保议题提交的规范性与合规性,从源头上杜绝不合规事项进入决策环节;三是积极主动开展各项采购工作自查自纠,针对采购流程、手续完备性等方面进行细致排查,建立台账,有效防止不规范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
(2)合同签订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相关法律规范,强化合同签订规范意识;二是对《合同管理办法》《合同审批制度》修订完成,合同审批流程更加完善,合同文本审查制度更加健全,保障文本合法合规;三是公司内部按季度开展合同审查自查工作,持续优化合同管理;四是分管领导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有效提升了合同签订规范性,降低了合同签订及履行风险。
10.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
(1)存在规避公开招投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学习教育与业务培训,强化其业务能力;二是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及《集团采购管理办法》,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明确责任;四是已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分析研判该问题,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执行招投标有关规定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东之润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完成招投标制度的修订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常态化开展学习,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专业知识,持续提升职业素养与工作能力;二是东之润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过往工程项目进行逐一排查,并建立详细台账;三是已制定招投标领域权责清单,明确责任机制,严格落实追责问责;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执行招投标规定的重要性认识显著提升,切实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法规制度的理解与运用能力;二是已建立项目工程专人负责制,明确每位责任人的具体职责与工作范围,实现责任到人,有效提升管理监督效率;三是已于2024年12月31日制定印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规范建设项目的验收程序,详细划分工程验收各个环节的责任人,严格规范现场管理签字审批程序,确保验收工作合规有序;四是对已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相关资料进行全面重新审核,按照三级审核制度建立工作台账,详细记录审核情况,保证资料的完整性,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
1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党建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紧紧围绕上级党建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并印发公司2024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二是加强对相关材料审核校对,严防出现表述错误等情况;三是党支部日常工作中的党员大会、支委会、专题党课等会议记录由专人(党员)进行记录。
(2)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开展《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专题学习,深入了解和掌握发展党员的5个阶段25个步骤全部内容,要求党务工作者将此项学习常态化,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为发展党员工作筑牢理论基础;二是严格《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对新发展党员相关档案进行“回头看”自查工作,及时发展并完善相关材料和手续,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保障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合规、资料完备。
(3)主题党日形式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实地参观、志愿服务等内容,制定多元化活动方案,丰富活动形式,全年累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规范记录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主题党日考勤登记,每场活动都留存清晰影像资料,确保资料完整可查,整改成效显著。
(4)支部书记讲党课不规范。
整改情况:按照上级要求,2024年安排党课3次,党支部书记围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用纪律约束行为,用廉政体现风范”专题党课,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之际,集团党支部书记围绕“红色精神指引新时代国企前进的航向”专题党课,集团派驻纪检组组长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讲授党课。
1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民主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与民主生活会相关的法规文件,并将其纳入常态化学习体系,持续加深对相关规定的理解与掌握,确保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到位;二是在2024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严格执行“三必谈”原则,充分沟通思想、交换意见,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在准备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时,要求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和思想实际,认真查摆上年度问题整改情况,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材料初稿完成后,由主要领导进行严格审阅把关,切实提高材料质量,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实效。
(2)组织生活会批评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班子成员进行了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已对2024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及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整理资料并入档。
13.“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
(1)部分会议未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乌审旗东之润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2月31日印发《“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末位表态制度》,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深入学习;二是主要负责人认真自学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提高思想认识的同时提高履职能力。
(3)支委会会议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依照相关要求,对支委会会议记录格式、内容要素等进行全面规范。从会议主题、参会人员、讨论内容到最终决议,均详细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完整准确;二是精心组织涉及支委会会议记录工作的相关人员开展专题学习活动,熟练掌握党支部会议内容的正确记录方法,提升记录质量;三是建立按季度对支委会议题的分流、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长效机制。在每个季度末,由专人负责对照议题清单,逐一检查议题分流是否合理、决策是否有效执行,不断优化工作流程。
14.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1)中层干部选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力资源部及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乌审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监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任管理办法》,确保对各项条款和要求的精准把握;二是严格执行《乌审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监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规范执行选人用人相关程序,加强对中层干部调整流程的指导和监督。
(2)人员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夯实人员管理基础,提升管理的规范化与法治化水平,分管领导牵头组织人力资源部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开展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重要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活动。此次学习旨在确保全体人员清晰掌握法律边界,尤其是在劳务派遣工作中,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执行,从人员招聘、合同签订到日常管理,各个环节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杜绝违规操作,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单位的良好运营秩序。
(四)巡察整改不彻底
15.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有差距
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力度不够,上一届旗委巡察向城投集团反馈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落实党建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防控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对照巡察整改目标要求,持续分类整改。对“即知即改”“限时整改”类在短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二是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坚持巡察整改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三是坚持以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方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和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深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计划
下一步,乌审旗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将按照旗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坚持目标不变、责任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整改不断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77-7217522;
电子邮箱:wsqctjt@163.com。
乌审旗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