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面对新冠疫情跌宕起伏的严峻态势,乌审旗委、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运行稳中求进,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一、城镇居民收入总体情况
(一)收入保持稳增长态势
2022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3305元,较2021年增加2021元,同比增长3.9%。前三季度,经济运行平稳,就业稳定,为居民收入增长奠定良好基础,四季度,受疫情影响,我旗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前三季度回落1.2个百分点。
2022年乌审旗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季度变动情况
(二)农牧民增收快于城镇居民
2022年,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5601元,同比增加1756元,增长7.4%,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个百分点。2018至2022年,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分别高出1.6、4.0、7.1、3.0和3.5个百分点。
2018-2022年乌审旗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单位:元、%)
(三)城乡收入比缩小
2022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08:1,比去年同期缩小0.07。城乡收入比由2018年的2.45:1降至2022年的2.08:1,收窄0.37,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
二、四项收入全面发力
调查数据显示,2022年,乌审旗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四项收入中,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实现全面增长。(详见表)
2022年乌审旗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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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达57.4%,贡献率为56.9%,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2个百分点,贡献率最大,拉动力最强,是全年居民收入增长的“压舱石”。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23.0%,贡献率为21.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8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4.9%,贡献率为16.6%,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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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促进城镇居民消费的几点建议
(一)不断提高工资水平,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从收入结构看,工资性收入占居民收入比重57.4%,是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因素。继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落实相关就业创业政策,千方百计推动灵活就业人员稳定就业,提高就业率。
(二)提振信心,激活乡村消费市场和要素市场潜能。一是进一步扩大内需,增强经济发展,大力提振消费者信心,最大程度保护居民的经营净收入。二是继续加大对第三产业的政策扶持,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负担,让其轻装发展,不断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