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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01月04日

15:05

来源:

乌审旗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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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2021年1-11月经济运行情况

今年1-11月份,在经济走势和疫情走势趋于复杂的背景下,在去年季度间经济增速波动较大的基数效应影响下,全旗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廓清对上级政策和经济规律的认识,保持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定力和决心,努力提升供给、创造需求,经济复苏向好的基础持续巩固,主要指标总体处于合理区间。 

一、全力保障财政金融良好稳健运行 

1-11月份,全旗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02992万元,同比增加26413万元,同比增长9.5%,比2019年增长34.9%,两年平均增长16.1%。其中:税收收入累计完成248961万元,同比增加56261万元,增长29.2%;非税收入累计完成54031万元,同比减少29848万元,减少35.6%。在主要税收中,增值税76304万元,增长95.3%;企业所得税32987万元,增长144.5%;个人所得税2917万元,增长7.5% 

1-11月份,全旗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472501万元,同比减少3573万元,减少0.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043万元,下降5.7%;教育支出64645万元,增长33.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802万元,增长11.7%;科学技术支出2641万元,下降21.6%;卫生健康支出27272万元,增长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61万元,下降5.5%;交通运输支出43445万元,增长97.3% 

截至11月末,全旗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19亿元,比年初增加1.44亿元,同比增长5.81%。其中:住户存款增长12.24%;非金融企业存款增长8.14%。全旗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137.38亿元,比年初增加12.29亿元,同比增长14.4%。其中:短期贷款增长3.89%,中长期贷款增长23.64%;在中长期贷款中,个人消费贷款增长33.76% 

二、承压应对工业品价格指数异动影响 

1-11月,全旗规上工业(含天然气)增加值可比价增速-1.4%2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含天然气)累计完成产值487.77亿元,同比增长48.93%,比20191-11月份增长42.83%,两年平均增长16.04%。累计实现销售产值477.29亿元,同比增长44.2%,比20191-11月份增长34.12%,两年平均增长14.29%。产品产销量94.5%,同比下降1.7% 

从轻重工业看,轻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7.76%,重工业产值同比增长49.03%。从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产值同比增长49.48%;股份制企业产值同比增长48.73%;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产值同比增长53.83%;非公有制企业产值同比增长45.43%。从行业类型看,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产值同比增长52%;石油及煤炭燃料制品制造业产值同比增长86.5%;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产值同比增长47%;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产值同比增长58.3%;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产值同比下降48.1% 

1-11月份,全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03.56亿元,同比增长346.1%,比20191-11月份增长298.7%,两年平均增长170.22%。分行业大类看:采矿业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91.9%;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增长653.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利润同比增长86.7% 

1-11月份,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实现全增长:精甲醇188.43万吨(中煤鄂能化新增9.39万吨),同比增长14.36%;液化天然气71.84万吨,同比增长2.85%;尿素287.07万吨,同比增长8.75%;烯烃190.05万吨,同比增长4.25%;发电量24.88亿千瓦时(中煤蒙大累计新增1.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03% 

三、有效利用能耗总量弹性控制政策机遇 

1-11月份,规上工业企业(不含天然气)综合能源消费量1121.19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0.7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电量59.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93%。 

按行业类别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来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造品业10602125.68吨标准煤,同比增长4.92%;煤炭开采和洗选业499440.5吨标准煤,同比下降42.14%;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888.55吨标准煤,同比增长452.86%;橡胶和塑料制品业955.03吨标准煤,同比增长15.57%;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911.84吨标准煤,同比增长62.8%;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29458.7吨标准煤,同比下降58.84%;燃气生产和供应业76931.55吨标准煤,同比下降5.73%;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42.12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1.05% 

四、提前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任务 

1-11月份,全旗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18.2%,比20191-11月份增长21.4%,两年平均增长10.98%。其中:第一产业投资同比下降74.5%;第二产业投资同比增长29.9%;第三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1%。全旗民营投资同比下降2.9%。其中:一产民营投资同比下降87.3%;二产民营投资同比下降58.5%;三产民营投资同比增长66.7% 

1-11月份,采矿业投资同比增长120.5%,制造业投资同比下降77.5%。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11.7%,其中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同比增长9.9%。民生领域投资项目进展顺利,教育投资同比增长279.8%,卫生投资同比增长182.2%。房地产开发领域投资保持增长态势,投资同比增长24.7%;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66.3%;商品房销售额同比增长106.7% 

截至11月底,全旗在库投资项目143项(含今年新入库69项),其中:5000万以上投资项目56项,500-5000万投资项目60项,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27项。市级调度的23个亿元以上项目中已入库21项,1-11月份完成投资21.4亿元。全旗施工项目个数同比增长27.8% 

五、谋划破解商贸流通市场供给制约 

1-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1亿元,同比增长6.4%,比20191-11月下降2.6%,两年平均下降1.3%。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同比下降8.7%,两年平均下降18.9%;乡村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8.1%,两年平均下降31.5%。按消费类型分,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同比下降9.9%,两年平均下降20%;限额以上餐饮收入同比增长1.6%,两年平均下降8.6% 

1-11月份,全旗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同比下降7.3%,占限额以上零售品总额的比重为69.1%;限额以上单位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9.9%,占限额以上零售品总额的比重为5.9%;限额以上单位中西药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0.6%,占限额以上零售品总额的比重为8.2% 

六、亟待实施现代服务业升级三年行动 

1-11月份,全旗17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02亿元,同比下降13.73%,比20191-11月份下降26.2%,两年平均下降14.1%。分在库5个行业门类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营业收入1.73亿元,同比下降20.53%,比20191-11月份下降28%,两年平均下降15.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1.88亿元,同比下降21.01%,比20191-11月份下降10.5%,两年平均下降5.4%;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0.06亿元,与上年持平,比20191-11月份下降53.9%,两年平均下降32.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实现营业收入0.07亿元,同比增长250%,比20191-11月份下降66.7%,两年平均下降42.3%;卫生和服务工作实现营业收入0.09亿元,与上年持平,比20191-11月份下降10%,两年平均下降5.1% 

1-11月份,全旗规模以上民营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19亿元,同比下降12%,占规模以上服务业总营业收入的比重为79.35%,比去年同期占比下降8.67% 

总体来看,全旗经济持续恢复的基本面没有变,但影响均衡性、稳定性、持续性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阶段性、结构性矛盾显现,经济恢复环境仍然复杂。下一步,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旗第十六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锚定高质量发展方向,利用国家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各项政策且发力适当靠前的窗口期,把握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能耗“双控”政策优化的机遇期,系统谋划长远大势,提振发展信心,积极储备接续项目,有效释放内需潜力,大力引导企业创新,全面促进绿色转型,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绿色乌审蓄势赋能。 

附 注:  

1)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2)国内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5)规模以上服务业标准分三类:1.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2.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3.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6)财政收支数据为财政部门提供;金融数据为人民银行提供。 

7)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