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秋季食品安全工作》(市监食经发(2021)66号)和《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 年秋季学校(幼儿园)食堂、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市监办发[2021)69号)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减少餐饮浪费,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总结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
秋季学校开学之际,也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时段,我局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督促学校(幼儿园)食堂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联合教育体育局开展专项检查,细化食品安全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的落实,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着力解决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将守护行动落地、落实、落细,努力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确保校园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要求学校(幼儿园)制定和完善《防控方案》、《防控预案》,最好结合国家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最新版去完善。二是必须做到“五有”,即:有防控指南、有防控制度(包括食品安全制度)、有人员岗位职责、有防控第一责任人、有防控物资消杀物品的贮备。三是严格执行上岗期间佩戴口罩、扫健康码及行程码、测体温。四是要做好疫情期间自查记录和消杀记录且记录要完善。五是安排人员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落实。
(二)对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小饭桌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
一是严查原材料采购查验台账建立情况、特别加强对粮油、肉类、蔬菜等大宗食品进货渠道的检查和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二是严查食品储存、加工过程、经营环境卫生状况、粗加工水池是否有明确标识、是否按标识使用、地沟是否定期清理、冷冻冷藏设施是否存在生熟混放现象、学校末端饮用水管理制度是否有效落实、食堂餐厨废弃物是否按要求处置;三是严查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四是严查餐饮具是否清洗干净、消毒柜是否处于通电状态、消毒柜是否满足需求等情况;五是严查留样食品是否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留样柜是否上锁、每个品种的留样量是否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不少于125g。六是严查当餐加工的食品是否在2小时内提供给学生食用的规定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向学生提供隔餐、隔夜剩饭剩菜行为。严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生食海鲜、裱花蛋糕;严格控制高危食品的加工制作;严禁学校食堂委托加工食品或对外承包;严禁家长、幼儿自带食品入园供集体食用;托幼机构食堂加工制售水果的,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七是严查校园周边小超市、是否售卖“五毛食品”、“白粉”等食品,是否减少三高食品的售卖(即“高盐、高糖、高脂”);小餐饮店是否严格落实《餐饮服务操作规范》。
共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48家次,校园周边餐饮单位3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9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9车次,发现隐患18处,下达检查文书48份,对发现的隐患要求责任方立即整改,部分隐患要求限期整改,有效保障了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三)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抽检工作。
一是督促有快检室的学校(幼儿园)更新快检检测试剂对大宗食堂进行快速抽查,如果发现问题食品及时更换并报告属地监管所。二是对旗内学校(幼儿园)食堂及教室桶装水进行监督抽检,目前抽检130批次,均合格。
(四)加强学校(幼儿园)餐饮管理水平
积极推行“风险管控+精细化管理”模式,细化监管责任,风险管控+精细化管理既是一种安全保障手段又是一种落实尽职免责的好措施。可提前预防食品安全风险,是从源头上管控风险、消除隐患、遏制事故,把安全风险管理得更详细、更具体、更准确,使安全生产中的三大不安全要素(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制度管理的缺陷)得到有效控制,也形成了学校、部门、政府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
(五)加强学校(幼儿园)“勤俭节约、光盘行动”宣传
不断丰富校园食品安全知识和“勤俭节约、光盘行动”科普宣传工作的渠道、形式和方式方法,秋季开展开学第一课“勤俭节约、光盘行动”1次,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宣传2次,发放传单1000余份,条幅2条,参与师生2000余人。通过培训提升了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强化了师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物中毒防控知识的普及,同时提醒广大师生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作用,广泛动员师生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形成真正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幼儿园食品安全意识不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守法诚信经营,落实管理措施,保障食品安全。加大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学生养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习惯。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与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城市管理执法、公安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部门联动联查、信息通报等协作制度,齐抓共管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
三是督促学校(幼儿园)加快建立食品安全快检室,从源头上控制食品安全。
四是督促学校(幼儿园)推行使用“风险管控+精细化管理”模式,提升我旗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水平。
五是鼓励学校幼儿园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