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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0日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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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21年春节及两会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所、稽查队 

  为切实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止发生重特大餐饮食品安全事件,保障2021“两节”期间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传统佳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提高春节及两会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 

  两会期间正值“两节”重要时段,人员流动量大、聚餐活动增多,餐饮消费旺盛,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食品安全事件易发的敏感时段。做好“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但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而且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各所、稽查队要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到餐饮食品监管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做好餐饮单位自身疫情防控用品储备;有效预防餐饮服务环节发生群体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全面开展春节及两会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各所稽查队要在前一时期开展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工作基础上,针对“两节”期间餐饮消费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管措施,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一)严格执行集体用餐备案制。要加大工作力度,在“两节”期间,要督促餐饮单位和农牧区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等按照申报、登记、备案、承诺等有关事宜,及时进行集体聚餐报备登记,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特别是要对“年夜饭”承办单位的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和食物中毒防控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时,要明确各餐饮单位的监管责任人,加强责任监督与事故防控管理。对年夜饭”、团圆饭、婚宴等一次性人数众多的聚餐行为,各所、稽查队要提前介入,重点防控,督促其科学设计菜谱,防止超负荷经营,降低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对农牧区集体聚餐及时发布指导信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增强农牧民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共治共享水平;提示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遵守餐饮食品安全制度,规范加工制作流程。 

  (二)全面排查餐饮食品安全隐患。要结合“两节”消费特点,突出监管重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规范经营,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群体性餐饮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要以学校食堂及周边、旅游景区、承担“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区域,以人员健康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为重点环节,采取多种形式,对辖区餐饮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发现结构布局、洗消设施、索证索票、人员培训、健康体检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问题或隐患,要全方位督查督办,确保彻底整改到位;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应责令其停业整顿。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单位负责人,要进行责任约谈;对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餐饮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提高风险评定等级,并及时向社会曝光,从根本上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保障水平。 

  (三)严厉查处餐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要以学校食堂及周边、大中型餐饮单位、旅游景区(点)等为重点场所,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渠道购进食品及原料、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地沟油”、劣质酒和“三无”食品行为,进一步净化餐饮消费市场。 

  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要加强对米、面、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火锅底料、水产品、酒类等节日消费量大的重点食品品种及餐饮具的监督和抽检,对经抽检发现的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肉制品中含“瘦肉精”、使用“地沟油”、使用问题食品原料等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加强餐饮环节进口冷链食品入市管控。 

  针对疫情防控指挥部等要求,负责做好现场检查餐饮单位采购、销售的每一批次进口冷链食品的入境货物通关单、购进销售凭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供货者及购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口岸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等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凡不能提供消毒证明的,一律不得采购。要依法督促餐饮单位建立冷链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加强对餐饮单位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依法查处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要按照职能职责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餐饮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自治区,其它省、区、市及海关等部门通报的涉疫重点食品做好排查、登记,将各批次涉疫待检的重点食品及时通报卫生健康部门或核酸检测机构,并配合做好采样工作。 

  )加强学校、幼儿园和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各旗县(市、区)局要以全面排查餐饮食品隐患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学校、幼儿园及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抓好学生寒假前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督促和指导学校(含托幼机构)充分利用寒假,对学校食堂进行升级改造,添置必需的设施设备,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并在春季开学期间对学校食堂组织开展全面检查。 

  三、切实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应急值守工作 

  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建立和执行应急值班制度,加强节日期间带班和值班,保持通信工具24小时畅通。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收集、全面分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充分发挥12315等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对接到的群众投诉举报,要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同时,要积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响应,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并及时向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信息,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四、认真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大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适时发布消费警示,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引导人民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快速稳妥处理新闻媒体发现的问题,防止出现炒作热点。 

  、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食品安全总结上报工作 

要注意收集、整理“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及时上报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重大案件线索,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对各个所、稽查队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