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工作,按照《鄂尔多斯市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鄂人社发〔2021〕54号)文件要求,结合乌审旗实际,现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征集2024年储备高校毕业生企业,并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储备企业范围及条件
(一)储备企业范围
储备企业为乌审旗内注册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
(二)储备人才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经营证照完备;
2.具有固定生产经营项目;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2年以上;
4.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5.能够提供培养、锻炼储备人才的工作岗位;
6.能够为储备人才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领取补贴时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7.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无不良用工记录。
(三)储备高校毕业生基本条件
1.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籍应届毕业生;
3.毕业三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且尚未就业的内蒙古籍高校毕业生;
4.各类基层服务在岗人员、服务期满人员、服务期未满中途脱离岗位人员、在读研究生均不在招募范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一经发现取消服务资格。
(注: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内蒙古户籍要求为招募2024年1月1日前落户)
二、储备企业享有的优惠政策及其他相关要求
(一)享有的优惠政策
吸纳储备人才的企业,享有政府对储备人才每人每月给予的700元补贴,补贴期限为2年,对于储备期未满离职的储备人才剩余补贴不予发放。政府补贴由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资金到位及考核情况向储备企业拨付,储备企业负责向储备人才发放。
(二)待遇要求
储备企业负责为储备人才发放工资,企业要保证储备人才享有所在储备企业同类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足部分由储备企业补齐,并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大病医疗,上岗当月必须参保)。
(三)其他事项
储备人才由储备企业自行发布公告招募并负责其日常管理,储备企业对入选高校毕业生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并于8月1日统一上岗。根据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专业情况合理安排任职岗位,并根据工作需要积极为其提供业务培训机会,提高储备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储备企业对储备人才的工作表现进行日常考核,旗人社局定期对企业储备人才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储备企业有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聘用储备人才。
三、企业申报时间及储备时间
企业报名从即日起至2024年7月22日,人员储备期为2年,时间从2024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四、申报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2.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24年储备企业审批表3份(附件1);
3.储备人员需填写计划登记表2份(附件2);
4.乌审旗2024年储备企业招募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表2份(附件3);
5.阅读健康状况要求(附件4);
6.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3份,需企业与储备人员双方签字盖章、按手印(附件5)。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吴慧
联系电话:0477—7582201
地址:乌审旗党政新区6号楼B座303办公室
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