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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12日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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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乌审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函

陈海军、哈日查盖、那日苏等代表: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适当提升油气田开发项目占地补偿标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长庆油田分公司油气田开发项目目前的征地补偿标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6号)和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审旗集体土地征收和临时使用补偿办法》的通知(乌政发〔2018〕14号)文件制定的标准执行。是在2012年制定的标准的基础上,于2015年和2018年进行了两次调整,已经提高了补偿标准,对涉及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标准进行制定,而且附着物补偿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涉及的扬尘费及乡村道路管理养护费用,旗交通局于2022年2月15日印发了《关于对全旗境内专用公路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函》(乌交函〔2022〕21号)文件,通报了专用公路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专用公路缺乏养护管理等问题,并下达整改建议及措施,要求专用公路企业履行公路建设设计、审批基本程序、建立养护、巡查制度,建立或委托路政执法。2022年4月20日,与专用公路企业签订《全旗专用公路建管养运工作承诺书》,明确管养责任,细化了管养范围内容。三是全面推进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路长制规章制度,完善路长管理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乡村道路专管员职责及监督考核细则,规范养护管理站所内部管理,提升养护人员业务能力,持续加大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经费投入。建成路长制“APP”管理平台,运用科技成果加强对各苏木镇养护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评。 

  推进采用信息化模式对公路管养工作流程进行动态监管,实现农村牧区公路的精细化管理。坚持专群结合,持续推进养护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机械化和常态化 

    

    

                              乌审旗人民政府 

  2022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