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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07月25日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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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乌审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函

石秀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新划分村界的建议”收悉,现结合实际,答复如下: 

  经民政部门报告说明,民政部门是行政区域界线管理部门,只管理1990年至2001年由省、市、县人民政府勘定的省、县、苏木镇之间的行政区域界线。村与村之间界线不属于行政区域界线,旗人民政府将安排苏木镇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划定,划定后双方签订协议报苏木镇人民政府备案即可。 

    

    

  乌审旗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