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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0日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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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乡村振兴局 发展改革委 民委 农牧厅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原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