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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03月20日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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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各基层党委、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乌审旗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14 日    

 

 

  

  乌审旗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 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 彻落实《鄂尔多斯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以更大 力度、更实举措、更快速度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 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助推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 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 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 目 标,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 对标全国一流水平,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一体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全链条优化 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促进营商环境迈向更 高水平,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把乌审旗打造成 为行政效率最高、政府服务最规范、企业投资最便利、法治体系最完善的一流营商环境县级城市。

  二、主要目标

  对标“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上海市,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突出全周期服务、全要素保障、全  领域便利、全系统优化,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攻坚突破,推动营商  环境各项指标走在全市前列、全区先进,全力打响 “优乌止境”营商环境品牌,建成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示范旗。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乌审旗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 王  健

  希  尼

  副组长:李忠林

  张志雄

  焦党生 周  帅

  马亚栋

  玛西毕力格

  苏庆溥 韩玉峰 越振荣

  赵  慧

  阿拉腾朝鲁

  旗委书记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苏里格经济

  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旗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旗委常委,苏里格经济开发区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旗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旗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旗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旗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旗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康  锐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常玉君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马丽杰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成  员:韩富城     旗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张海峰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道格通巴雅尔  旗工商联主席

赵  鹏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杨志远

旗财政局局长

李小东

旗水利局局长

呼日亚图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赛音朝克图 旗能源局局长

  张景武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  波     旗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阿拉腾乌鲁斯  旗民政局局长

王耀强

旗司法局局长

王广祥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  峰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吉仁巴雅尔 旗农牧局局长

  张  军     旗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斯庆图娜拉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宁振鹏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子荣     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党新峰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吕  琪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额尔德尼乌拉  旗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

韩建成

旗政务服务局局长

边宏耀

市生态环境局乌审旗分局局长

李向宇

国家税务总局乌审旗税务局局长

边  东

旗科技创新和大数据服务中心主任

张蛟龙

市公共资源交易分乌审中心主任

呼  伟

旗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崔  凯

乌审供电公司经理

巴雅尔

中国人民银行乌审支行行长

韩  飞

嘎鲁图镇党委书记

白利平

无定河镇党委书记

那日苏

苏力德苏木党委书记

白雪峰

图克镇党委书记

乌都巴拉

乌兰陶勒盖镇党委书记

沙  健

乌审召镇党委书记

青  梅

嘎鲁图镇镇长

特日格勒

无定河镇代镇长

陈海军

苏力德苏木苏木长

斯楞格

图克镇镇长

王浩宇

乌兰陶勒盖镇镇长

 

  

  杨小明     乌审召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周帅同志兼任,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各部门要坚决扛起使命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形成系统集成、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

  四、重点任务

  对照《鄂尔多斯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结合 自治区评估的优化营商环境一级指标和我旗实际,全面对标北 京、上海等先进地区,从打造 “ 四个环境”着手,提出300条具体任务(详见附表)。

  (一)打造智慧高效的一流政务环境

  聚焦“集中高效、优政惠民”,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建 设主动、精准、智能的整体式数字政府,构建以“指尖办”为主 渠道,线上线下高度融合的一体化综合服务体系,推广基于数据 自动比对的无人干预自动审批,以及基于数据和材料自动推送填 充的智能申报,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利,让政府服务更高效,让审批过程更透明。

  1.政务服务

  (1)推动 “ 一件事”集成服务。推进 “高效办成一件事” 改革,进一步集中、规范政务服务事权,从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  的角度,通过优化办事流程将多个政务服务事项整合优化成“一  件事”,实施清单化管理,提供高质量的线上线下一体化集成服务。

  (对标上海)

 

 

  (2)推进 “ 蒙速办 ·鄂能办”标准化建设。建立旗区、苏 木镇、嘎查村(社区)政务服务联动机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业 务指导和培训职责,提升政务服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服务标准,推 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现办理标准、办事平台、监督评价“三

  统一”。(对标上海)

  (3)提升 “ 蒙速办 ·鄂能办”便利化水平。 强化 “整体政 府”理念,持续推动 “一网、一窗、一门、一次”改革,打造高 水平 “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大力推进 “全市通办”、提升 “跨 省通办”服务水平,深度整合系统和服务资源,全面加强业务协 同,打破办事区域限制和信息孤岛,让企业群众办事更方便、更 快捷、更高效。同时,建立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办理证照“绿

  色通道”。(对标上海)

  (4)全面推进数字政务建设。统筹构建贯通审批、服务、 监管、执法、信用管理全链条的数字政务平台体系。大力推行智 能服务,通过智能化手段、引导式服务等方式实现智能申报、自 动审批;加快推进服务、资金、补贴等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 实现应享尽享、快速兑现;全面落实 “两个免于提交”。加快推 动新技术在各类场景的应用,实现服务事项点单式申请、跨平台 身份核验、非接触式办理、企业信息精准匹配等功能;大力推行 “一照通办”“一证通办”,企业群众持电子证照即可办理高频政 务服务事项,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发票在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档案管理,实现电子档案“应归尽归”、共享应用。(对标上海)

  (5)全面提升精准服务企业水平。优化企业高频事项服务。 建立完善企业“服务包”制度,按照“接诉即办”要求做好企业 服务。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设立“为企服务”专区,健 全匹配机制,建设个性化、便捷化、智能化的“企业专属网页”, 智能分析企业诉求和发展趋势,为全旗企业提供兜底式服务,及 时精准推送所需政策,提供更多全过程、定制化服务。建立综合 评估督导机制,按月开展 “蒙企通”和 “ 12345”企业服务情况综合评价,提升服务水平。(对标上海)

  (6)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级。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 延伸,构建 “ 15分钟政务服务圈”,让企业群众办事更好地实现 “就近办、 网上办、 自助办、多点办”。线下全面执行 “领导干 部帮办+工作人员代办”的工作机制,推进帮办代办服务进园区、 进苏木镇、嘎查村(社区)。加强综合窗口改革,推动线上线下 深度融合,实现窗口端、PC端、移动端、自助端的政务服务无缝衔接。(对标上海)

  (7)实施精准定向赋权放权。有效承接自治区、市下放的 审批事项,探索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等方式,推动政务服务事 项下沉,将政务服务资源、审批权限向苏木镇、嘎查村(社区) 投放。推进自助终端进园区、楼宇、嘎查村(社区)、银行网点 等,建立完善政务服务自助终端统一管理制度及服务标准。(对标上海)

  (8)建立健全审管联动机制。健全审管衔接机制,联通审 批和监管业务信息系统,实现审批数据、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加

  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监管。(对标深圳)

  (9)加强全流程效能监管。基于全旗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 管理,搭建政务服务办件数据中台。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在“咨询 -收件-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发证”等各环节步骤信息,以推进 审批、管理、监督、考核、问效一体化建设,大力提升行政效能。 探索现场踏勘、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听证等程序的限时办结机 制,加强对审批行为和时间的全过程管理,实时向用户精准展示 受办理事项的服务环节、审批状态、等待时限等,实现政务服务全量、全流程综合监管的标准化、可视化。(对标上海)

  (10)优化公证服务。全面推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并 向社会公布,告知承诺事项范围。推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译本 与原本相符、学历学位证书、驾照等公证事项,实现申请、受理、 缴费、送达全流程 “一网通办”。编制公证类数据共享清单,推动公证数据共享应用,减少公证材料。(对标北京)

  2.商事登记

  (11)坚决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深化“一照多址”“一 证多址”等改革,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持续优化企业跨区迁 移政策,实现管理规范有序的跨区域迁移。探索企业生产经营高 频办理的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跨区域互认通用。大型企业分支机构办理人员、经营范围等不涉及新办许可证的信息变更时,在同一地级及以上城市范围内可实行集中统一办理。(对标上海)

  (12)实施市场准入“极简审批”。推动“一照通行”改革, 覆盖更多行业,打破“准入容易准营难、办照容易办证难”的隐 性壁垒,进一步降低准入准营门槛、畅通准入准营通道,建立简 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探索市场准营承 诺即入制,充分保障企业行使主体资格,实现“一网通办、一照通行”“一证准营”、跨地区互通互认。(对标上海)

  (13)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化智能化水平。提供企业开办个性   化套餐式服务,提升企业开办效能。加强线上线下衔接协同,提   高线上办理占比率。推进企业登记信息变更全程网上办理,实现   多部门信息同步变更。全面推行标准化智能审批,应用企业名称、 企业住所、经营范围“三个自主申报”,以及“人工智能+机器人” 智能无人审批,实现“ 网购式”智慧开办企业。探索企业账户预   约账号在线推送模式,银行可根据企业注册登记等信息实时生成   预约账号并在线反馈。有序推进个体工商户转企业,深入推进企   业变更登记 “一件事” 改革,推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网上办理。

  (对标上海)

  (14)强化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通过与相关 部门数据共享,建立标准化住所(经营场所)数据库,实现房屋 产权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编号、路名等信息在线比对核验。建立 问题地址救济机制,实现地址使用和救济的闭环管理。建立健全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便利住所登记的同时,防范虚假住所等突出风险。(对标50条)

  (15)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将员工社保登记、住房公 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环节纳入“一网通办”平台,实现申请人一 次身份认证后即可“一网通办”企业开办全部服务事项,并在设 立登记完成后可随时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任一企业开办 服务事项。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签章同步发放及 应用,方便企业网上办事。 实行集成办理,扩大 “企业开办+N项服务”覆盖面。(对标上海)

  (16)便利市场主体高效有序退出。畅通市场退出通道,完 善优胜劣汰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全面实施简易注销、探索市场 主体除名等便捷退出途径,推动失联企业吊销出清、完善政府依 职权出清机制,健全企业被动退出渠道,推进特殊注销灵活办理, 加快清理“失联商事主体”“僵尸商事主体”。探索建立市场主体 除名制度,被除名的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完成清算并办理注销登 记,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探索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适 时建立歇业备案制度,降低市场主体存续成本,提升恢复发展能力。(对标上海)

  3.工程项目报建审批

  (17)优化项目建设审批管理。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制度改革,清理审批中存在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 将各阶段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审批管理系统。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实行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各审批阶段“一表申请、一 口受理、一网通办、限时完 成、一次发证”。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施方式,完善单 位工程竣工验收标准,简化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做实做强投资项 目审批审查中心,全面推行联合会审、联合监督检查和综合竣工 验收等“一站式”服务。推行施工图分类审查,简易低风险项目 免于审查,一般工程施工图审查实施告知承诺制。深化实施企业 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探索在民用建筑工程领域试点推行建筑师负责制,与国际工程建设模式接轨。(对标上海)

  (18)提升建设项目管理质效。深化推进 “多测合一”,按 照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的原则,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涉 及的测绘事项,建立成果共享互认清单,统一测绘成果标准规范, 实现 “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优化基于工程建设项 目风险等级的差异化监管,创新应用工程质量监管“风险矩阵”。 推行主体工程或单体建筑的竣工验收,支持主体工程或单体建筑尽快投入使用。(对标上海)

  4.不动产登记

  (19)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重构和 流程再造。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 效能。推进全业务类型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推 行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政务信息共享和核验,推广应用“ 以图 查房”。优化不动产转移登记相关事项 “一次申请、并联审核”,全面实现 “交房即交证”,大幅提高登记服务便利化和智能化水平。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试行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告 知承诺制,加强细化审查要点、强化案件抽检、失信联合惩戒等 事中事后监管。探索推进在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中建立遗产管理人制度,提升登记效率。(对标上海)

  (二)打造宽松有序的一流市场环境

  聚焦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全生命周期,构建全链条集成式 服务,实现服务企业的智能化、协同化、精准化、便捷化,不断 延长“服务链”,切实提高企业获得感,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5.纳税

  (20)优化税费办理模式。推行非接触式发放税务UKey。全 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数字人民币全流程纳税缴 费服务。探索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方式即时查验有关证明事 项,以查验结果替代告知承诺书,进一步减少办税资料。线下持 续开展智能办税厅建设,实现全程自助办理。强化涉税专业服务 机构管理和引导,为有不同需求的纳税人提供规范化、专业化和个性化服务。(对标上海)

  (21)加快税务改革步伐。构建“智能应答+全程互动+问办 查评送一体化”的征纳互动服务模式。从“解答问题”向“解决 问题”转变,实现事前精准推送、服务提醒、智能引导;事中智 能辅导、操作指导、实时答疑、远程办理(转办)、风险提示;事后服务评价、结果推送、风险预警。(对标上海)

   (22)推进 “ 以数治税”。运用税收大数据,实行标签化管 理,建立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智能推送机制。积极推行智能化办税 服务,完善“新办综合套餐”智能化审核功能,整合“发票调版 增量”智能化审核规则,实现发票从申请到领用智能处理全覆盖。 探索现代化管理模式,不断优化税后管理流程,提升报税后流程 指数。推进传统办税服务厅向智慧办税服务厅转型。优化升级自助办税终端功能。(对标上海)

  6.对外开放

  (23)提升投资贸易管理国际化水平。推进实施跨境服务贸 易负面清单管理,深化金融、信息、文化等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开 放创新。优化快递运输等政策措施,支持海外仓企业建立完善物 流体系,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服务,探索建设海外物流智慧平台。

  (对标上海)

  (24)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贸易新业态相关外汇 收支便利化水平。基于企业授权,企业申报信息可为金融机构开 展融资、收结汇等服务提供信用依据。全面加强CCC免办产品事 中事后监管。推进跨境贸易中介行业信息公开和良性竞争。加强 竞争政策执法,维护良好外贸秩序。探索开展呼包鄂乌区域便利 化改革。简化实验室检测流程,实施快速通关。加强铁路信息系 统与海关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共享,实现相关单证电子化流转。

  (对标上海)

 

 

  

  (25)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坚持内外资一致原则, 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准入制度。加大招商

  引资力度,更精准地服务外资企业。(对标上海)

  7.政府采购

  (26)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负面清单审查、“承诺+信用管理”准入制度,简化对政府采购供 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通过向社会公开所有企业投标文件(信息公开部分)方式进行信用监督,实现政府采购供应商“免 证明化”。清除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

  (对标上海)

  (27)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进度。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 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或验收合格后 5 日内支付。合同约定 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自双方 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计算。合同约定以货物、工程、服务交付后 经检验或者验收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自检验或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对标深圳)

  8.融资服务

  (28)完善企业融资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与小微金服平台、 银企对接系统的业务联动,打造服务实体经济融资的 “金融超市”。(对标上海)

  (29)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加强政银沟通合作,建立质押企业白名单双向推送机制,提供“银企”专人专线高效服务。(对标上海)

  (30)完善融资担保制度。建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制定 融资担保公司代偿损失核销暂行办法,降低担保公司融资风险, 允许符合条件的担保公司核销代偿损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 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担保、再担保业务 给予奖补,推动担保综合费率下降。加快担保服务信息化建设。

  (对标上海)

  (31)建立小微金融服务顾问制度。组建金融专业服务团队, 为企业合理运用金融工具、优化融资结构、防范金融风险提供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制定投融资方案。(对标上海)

  9.招标投标

  (32)深入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与市级同步打造全 市统一的公共资源服务、交易、监管平台体系,推动实现招标投 标全事项 “一网通办”,实现全行业、全类型、全流程电子招投 标全覆盖,提升招标投标透明度和规范性。广泛推广“不见面开标”模式,实现 “远程异地评标” 常态化运行。(对标北京)

  (33)降低公共资源交易成本。在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行电 子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保证金,减少企业资金占用。鼓 励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民 营企业免除投标担保,鼓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投标人信用、 以往履约情况等降低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比例或替代投标保证金,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对标北京)

 

 

  

  (34)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创新。清理招投标领域设置非必 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 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清理通过 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对标 50 条)

  (35)优化水利工程招投标手续。推行水利工程在发布招标 公告时同步发售或者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取消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条件中“监理单位已确定”的条件。(对标50 条)

  (36)加大招标投标监管力度。全面推行招标投标领域“双 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标后评估制度,提升监管主动性和覆盖面。 健全各行政监督部门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各行政监督 部门与公安机关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对围标串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10.市政接入(获得用电、用水、用气、用暖)

  (37)强化政企协调联办。建立健全市政接入工程信息共享 机制,加快政企协同共享平台建设,实现水电气暖企业在线获取 和验证报装信息。推行水电气暖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 在线并联办理,小型市政公用服务接入工程审批实行告知承诺  制。加强水电气暖业务联动,实现在同一平台可同时报装申请。

  (对标上海)

  (38)规范供电环节收费。推广转供电终端用户改为直供电。

  建立转供电主体信用惩戒、违规曝光等长效管理制度,持续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加大执法检查和宣传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引导规范转供电主体价格行为。(对标深圳)

  (39)推动工业园区供电环境综合升级。申请工业园区供电 环境综合升级改造试点项目,推动配电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加强 日常检查管理,加大工业园区转供电加价行为查处力度,切实整 治供电安全隐患。加快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升园区智能化发展水平,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对标深圳)

  11.园区用地保障

  (40)推进社会投资项目 “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供应 前,可开展地质灾害、地震安全,压覆矿产、气候可行性、水资 源论证、防洪、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评估,并对文物、历史建筑 保护对象、古树名木、人防工程、地下管线等进行现状普查,形 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 相关单位在项目后续报建或验收环节,原则上不得增加清单外的 要求,相关单位提升评估的科学性、精准性及论证深度,避免企 业拿地后需重复论证。同时,当项目外部条件发生变化,相关单 位及时对评估报告等进行调整完善。深化 “多规合一”业务协  同,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避免重复评价。(对标上海)

  (41)提升用地效益。实施用地计划周转暂借方式,盘活存 量用地。完善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机制,提高园区土地产出效益。(对标重庆)

 

 

  

  (42)推行 “标准地” 出让模式。推进 “标准地” 改革,实 现区域评估成果互认共享,减少企业投入成本。实现国有土地带 “标准”出让,缩短企业拿地后开工和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间,便于各有关部门对照 “标准”实施全生命周期联合监管。

  12.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43)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效能。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 系,重点在创新企业集聚区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点,提 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利度和可及性。建立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 管长效机制,加大对无资质开展专利代理行为的打击力度。探索 构建专利代理机构画像模型及其指标体系,强化专利代理机构日 常监管。建立健全旗区、行业调解工作体系,形成专业化、便利 化维权调解服务网络。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纠 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推进人民调解在线预约受理、在 线申请司法确认,实现知识产权人民调解 “全程网办”。完善知 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强化“政企银保服”联动,推动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通过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对标上海)

  (三)打造公平正义的一流法治环境

  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需求,从准入准营、营商办事、权益 保护、纠纷化解、服务监管等方面综合施策,把权放到位、事管 到位、法律服务提供到位,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建设高质量绿色乌审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13.市场监管

  (44)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建 立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定期公布审查结果。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着力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遏制乱收费、乱罚 款、乱摊派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取消、停征、免征、降低行政 事业性收费政策。推进独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试点,建立独立的 公平竞争审查机构,探索公平竞争集中审查、专业审查的工作模 式。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竞争秩序和制止不正当竞争为。(对标上海)

  (45)健全完善协同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旗区、苏木镇联动 监管机制,依照全市统一的监管清单、监管规则和标准,实现全 旗“一张清单”管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本领域、苏木镇统 一监管规则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同时配套建立贯穿监管全过程 的监督管理制度,拓宽监管投诉举报渠道,完善监管效能评估、 考核机制,对监管机构不作为、乱作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对标北京)

  (46)全面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特殊重点领域 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事项全部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范围。 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扩大抽查范围,提高联合抽查 比例。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有机融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开展差异化监管。(对标北京)

 

 

  

  (47)切实加强重点监管。对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 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全覆盖重点监管。在食品药品、环境保护、 水土保持、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建立完善全链条、全流程监管 体系,提高监管效能。在成品油、农产品等领域建立完善综合监 管机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正确履职提供保障。(对标上海)

  (48)积极探索智慧监管。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健全完 善信用监管制度,推进市场监管重点领域 “风险+信用”分级分  类监管。探索推进动态 “风险+信用”税务监控。完善信用修复  机制,实行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制度。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 加快推动行政执法科技应用,提高非现场检查比例和主动发现识 别违法违规线索能力。研究制定非现场执法事项清单、具体程序、裁量基准和相关工作要求。(对标北京)

  (49)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强化生态 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探 索建立内部“吹哨人”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 生产、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安全监督。探索建立规范化、流程化的 网络商品抽检机制,严格落实鄂尔多斯市农业重点领域免罚清单、《鄂尔多斯市企业合规管理体系认证标准》等。(对标上海)

  (50)实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电子化管理。制定特种设 备作业人员电子证书,在纸质证书样式基础上加载聘用、违规行为等从业信息,实现与纸质证书并行使用,通过数据交换等方式将相关信息汇聚到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平台并在线公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对标 50 条)

  (51)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检验检测 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由检验检测机 构自行修改资质认定系统人员信息,不需再到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对标 50 条)

  (52)推行企业年度报告 “多报合一”改革。相关部门依法 依规共享企业年度报告有关信息,企业只需填报一次年度报告, 无需再向多个部门重复报送相关信息,实现涉及市场监管、社保、税务等事项年度报告的 “多报合一”。(对标上海)

  14.解决商业纠纷

  (53)着力提升商事审判执行质效。深化非诉讼争议解决中 心建设。全面推进电子卷宗单套制归档改革。推动政法跨部门大 数据办案。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融 合发展机制,加强互联网公证、互联网仲裁建设,打造线上线下融合互通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对标上海)

  (54)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 线平台、网络平台融合发展机制,加强互联网公证、互联网仲裁 建设,打造线上线下融合互通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司法专 递面单电子化改革,建立市场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登记承诺制 度,降低纠纷解决成本。深化司法拍卖不动产 “ 一件事” 改革。

  (对标杭州)

 

 

  

  (55)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探索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机 制,当事人可以根据评估意见自行和解,或者由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建立健全线上、线下纠纷解决平台。(对标北京)

  (56)持续压缩案件审理时间和成本。鼓励法院降低诉讼成 本,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进一步压减诉讼费用。(对标北京)

  (57)规范和提升案件财产保全及执行工作。鼓励法院完善 财产保全执行制度,制定财产保全执行工作指引,加强对被执行 财产的保护。支持法院依托审判执行信息系统,严格控制案款认 领、提存、发放等重点环节规定时间,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及时实现。(对标北京)

  (58)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审判信息系统智能化升级改   造。支持法院实现立案风险甄别、庭审语音识别、类案和法条推   送、证据分析、文书自动生成等功能全面应用,提高审判效率。  依托鄂尔多斯法院电子诉讼平台,支持法院设立当事人“引导式” 网上立案,为当事人网上立案提供精准服务;设立律师专业版网   上立案功能,提供更加专业化服务。探索有关法律文书及律师身   份在线核验服务。探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预瑕疵”评定处理   机制。充分应用电子卷宗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实现发改案件的   在线交互式评析和高质量监管,推动内部司法公开、提升案件质量。 畅通上下级法院线上沟通交流渠道。(对标北京)

  (59)开展企业合规改革。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建立涉案企业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标上海)

  15.办理破产

  (60)积极引导困境企业破产重整。完善“ 附院联动”机制, 建立中小企业司法挽救机制,支持法院探索制定中小企业简易重 整规则,畅通中小企业重整快速启动渠道,降低中小企业挽救成 本。探索重整企业股权及时变更制度,为潜在投资人参与重整创 造条件,促进困境企业重整成功。完善破产信用管理制度,建立 破产信用修复机制,及时依法依规调整对重整企业的相关限制和

  惩戒措施。(对标上海)

  (61)进一步便利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财产信息。提升 破产管理人协会行业管理能力,支持破产管理人协会加强规范化 建设。强化对管理人监管,明确管理人责任追究机制,增强考核 评价的科学性,整体提升行业执业水平。允许破产管理人通过线 上注册登录等方式,经身份核验后,依法查询有关机构(包括土 地管理、房产管理、车辆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社保等部门和 单位)掌握的破产企业财产相关信息,提高破产办理效率。(对

  标上海)

  16.信用环境

  (62)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跨区域合作。依托呼包鄂乌公共信 用平台,实时核查呼包鄂乌内企业相关信用数据,实现跨区域企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互查互认。(对标深圳)

  (63)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由地方人民法院定期将涉及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定向推送 给政务诚信牵头部门。政务诚信牵头部门负责协调推动有关单位 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定期对涉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失信情况开展考核通报。(对标 50 条)

  (64)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规范罚款行为,全面清理取 消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的罚款事项,从源头上杜绝 “乱罚   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建立重  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推进评估评价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对标杭州)

  (四)打造宜居宜业的一流社会环境

  以打造 “整洁、有序、舒适、愉悦”城市环境为目标,进一 步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公共配套、提高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 实现城市容貌整洁有序,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生活交通便利安全, 特色魅力充分彰显,城市生活品质、环境品质、人文品质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17.人力资源

  (65)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建立健全劳务派遣单位劳动保 障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引导劳务派遣单位规范运行。推广应用电 子劳动合同签署平台,为企业免费提供电子劳动合同。推进劳动 争议调解体系的标准化建设,强化调解组织架构及人员队伍建  设,优化服务办案标准,全面提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数字化水平。推广 “无接触”调处劳动争议仲裁。(对标上海)

  (66)做优高层次人才服务。高质量建设乌审旗人力资源服 务产业园,努力搭建企业与人才的对接平台,帮助企业获得最优 人力资源服务。持续实施市级关于高层次人才相关奖补政策,给 予在主导产业、前沿科技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端人才和急需人才更高奖励。(对标上海)

  (67)拓宽企业引才渠道。认真落实《鄂尔多斯市战略性新 兴产业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发放办法》,吸引更多人才来乌审旗创 业。全面精准地做好全域重点企业人才需求调查,通过举办校园 招聘、线上招聘、参加招才引智相关会议、活动等,着力引进一 批高层次和青年优秀人才。优化就业服务保障用工,开展共享用工指引。(对标上海)

  (68)提升人才使用效能。深入实施“十百千万”人才计划。 加大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后备企业等重点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力 度,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发机构扩增量、提质量,为吸纳承载人才科技创新提供更多更好的研发平台。

  18.创新创业

  (69)支持市场主体提升创新能力。推进区块链技术在政务 服务、民生服务等领域探索应用。培育创新创业集聚区,完善全链条孵化服务链。(对标上海)

  (70)提升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服务水平。完善企业服务专员机制,构建覆盖线上线下及大中小企业的诉求受理渠道,实现“咨询类诉求专员快速办理、求助类诉求政府部门快速响应、疑难类 诉求专题会办”。编制全旗创新产品展示清单,为企业新技术、 新产品提供推广示范渠道。推动建立高校开放科技资源与企业技术研发需求对接机制,提升企业研发能力。 (对标深圳)

  (71)全面推动科创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化。加强产学研合 作,推进现有创新平台转型发展,依托“科技大市场”等成果转 化对接平台,推动科研成果无障碍转化。完善全链条孵化服务链,实施 “先投后股” 改革创新试点。(对标上海)

  (72)全面推动国企转型发展。推动大型国企成为转型发展 和人才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的主力军,加大国企存量改造和空间 盘活力度,推动转型调整。积极引入科创金融新业态,布局一批 知名科创金融机构总部。加快园区转型升级,引入一批符合科创 导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成为政企协同、存量盘活、科创转型的示范标杆。(对标上海)

  (73)全面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进企业上市“天骏计 划”,坚持“宽进厚育”“重在培育”的原则,加大上市后备企业

  培育力度,助推企业上市挂牌。(对标上海)

  (74)全面优化创新人才发展环境。建设吸引和集聚人才的 平台,推进落实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优化重点区域和重点 产业领域人才支持政策。打造教育、培养、就业、成才一体化的校地生态圈。进一步优化人才公寓、人才安居保障等服务供给,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对标上海)

  (75)实施共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面向重点科技企业等单 位征集技术攻关重点项目课题,组织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进行攻关,解决行业共性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对标深圳)

  (76)有序开放公共数据。优化公共数据分级分类开放机制。 推进公共数据向更广范围、更大规模开放,探索公共数据开放的运营机制。(对标上海)

  (77)强化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体系。成立中小企业发展服务联盟,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元化专业服务。(对标上海)

  (78)打造“专精特新”企业精准服务平台。建立乌审旗“专 精特新”企业培育库,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个性化便捷服务。(对标深圳)

  (79)加强企业质量标准品牌建设。实施中小微企业商标品 牌扶持计划,引导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提高商标注册、运用、管 理和保护能力。鼓励企业实质性参与标准研制和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在重点领域培育一批企业标准 “领跑者”。(对标深圳)

  (80)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 新技术领域遴选有基础、有潜力、有条件的企业,纳入高新技术 企业培育后备库,对入库企业提供常态化培训、帮扶、受理、评审等服务。(对标深圳)

  19.宜居环境

 

 

  

  (81)积极争创国家级示范城市。在文化、教育、医疗、养 老、交通、生态等领域,积极争创国家级示范城市,持续提升乌审旗各领域功能品质和服务水平。

  (82)培育地方特色品牌。在文化、旅游、农畜产品等方面, 借助本地优势,结合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培育打造具有地方代表性和长久生命力的本土特色品牌。

  (83)加强营商环境法治保障。聚焦高水平改革开放、 自主 创新发展、资源要素配置、现代城市治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组织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不符合实际的 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为营商环境创新和突破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法治保障。(对标上海)

  (84)推进 3 类电子证照全国互认。推进市域制作和发放的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经营 许可证(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证(道路客、货运)等 3 类 电子证照全国互认,执法检查部门通过电子证照二维码在线核验、 网站查询等方式核验电子证照真伪。(对标上海)

  (85)实现医疗服务数字化监管。推动建立互联网医疗服务 平台,对互联网医疗机构在线医疗服务行为实行监管。将互联网 诊疗行为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对标 50 条)

  (86)增强涉企政策制定的公众参与度。选聘熟悉市情、旗情、在行业有较大影响力和代表性的观察员,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政策落地实效评估,代表本行业反映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痛点、堵点 问题,同时建立意见建议办理反馈机制,提高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对标 50 条)

  (87)提升特殊人群公共服务。搭建老年人意外保险直赔服务 平台,为老年人提供意外伤害免申请理赔服务。提升婴幼儿智慧 化照护服务。探索建立医保智能报销系统,便利医疗费用电子发票零星报销。(对标 50 条)

  (88)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出台机构护理补贴政 策,探索从 “补供方” 向 “补需方”转变。发展家庭养老床位, 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将专业养老服务延伸到家庭。 培育康养联合体,加快推动医养康养融合。将养老服务电子津贴 和机构护理补贴管理纳入市级 “互联网+养老”平台,增强智能 监管能力。改革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加大对重 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强化养老服务行业信用管理和行业自律。(对

标 50 条)

  (89)推进区块链技术在多领域应用。探索 “ 区块链+医疗 健康服务”,为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的就医体验。鼓励支持食品行 业、冷链物流领域重点企业运用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为供应链提供真实可靠的溯源信息。(对标深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的

  组织领导,继续实施专班制推进、项目化管理、清单式落实,坚持旗委统一领导、政府牵头主抓、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各负其责、 全民支持参与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格局,持续强化日常工作统筹 调度。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 要亲自部署抓落实,实行清单制管理,列明任务清单、问题清单、 整改清单以及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分类、分层、分责挂账推进,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细落实落到位。

  (二)坚持统筹推进。由旗发改委牵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方 面的政策研究、数据分析、宣传推介、评价评估等工作,借助营 商环境数字化调度平台,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促 指导和沟通对接,不断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各有关单位要强化沟通对接、信息交流,建立工作督办机制,加 强系统内部督查,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选树先进典型。实行典型带动,示范引领。聚焦关键 领域,发挥特色优势,充分总结乌审旗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的典 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定向培育、重点打造、深度挖掘,提炼形成 一批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的亮点案例,力争入选市级先进典型。

  (四)强化督导考核。继续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 “五位 一体”考核和旗委、旗政府专项督查,充分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 和震慑作用,定期开展督查通报,对年度考核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全旗通报、严肃追责、限期整改,确保工作实效。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重点任务全力推进。旗级各类媒体要开辟 “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创建进行时”专栏,及时报道优化营商环境 典型案例和阶段性成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不断挖掘社会 各界创新创业生动故事,有效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作 用,做好宣传引导和公共传播,发出好声音、传递正能量、营造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