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水利局
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乌审旗水利局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全旗水利发展规划、方案等相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旗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旗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旗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负责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水权转让和交易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苏木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旗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提出国家、自治区、市、旗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项目。
(四)负责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负责组织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负责和推动全旗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加强与上级水文部门协作,共享水文水资源等信息和情报预报。
(七)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全旗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全旗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全旗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八)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旗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工程的验收。协调组织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修复、预防保护、监测(预报)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水土流失严重程度、危害程度和水土保持功能恢复状况的鉴定工作。负责全旗水土保持绿色经济发展,重点推进沙棘资源建设与开发。负责实施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相关工作。承担水土保持相关行政确认、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十)负责农村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对钻井业技术资质的初审。负责组织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农村牧区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牧区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负责水库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库移民的安置和扶持工作。负责处理和解决移民定居后所反映的有关问题和困难。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五年规划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旗本级涉水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全旗性、跨旗区违法行为,办理大案要案。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管理。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全旗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落实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科技、科研相关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和全旗水利信息化工作。
(十四)完成旗委和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乌审旗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六)职责分工。
1、与市生态环境局乌审旗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市生态环境局乌审旗分局负责组织拟订重要河流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并落实;负责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的落实、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旗水利局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
(2)市生态环境局乌审旗分局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和日常监测、监督管理。旗水利局参与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3)旗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市生态环境局乌审旗分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间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旗生态环境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旗水利局发布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旗生态环境局一致。
2、与旗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旗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旗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协调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统计水利设施受灾情况,提出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和抗旱经费的建议安排,负责实施水利工程应急度凌汛、抗旱项目。旗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旗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旗水利局设局党组、工会,内设4个股室,加挂2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河湖管理股、水资源和节约用水股(行政审批股)、水利工程建设股(运行管理监督股)。下设二级单位2个,分别是:乌审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乌审旗水土保持综合服务中心。
(一)局党组、工会
1、局党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旗委、政府和上级水利部门的决定、指示,团结带领全旗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完成旗委、旗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2)贯彻落实旗委、旗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性要求,组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研究确定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计划。
(3)研究决定单位内部重大事项,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单位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及调整;研究决定本单位内部重大项目投资,包括审定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涉及水利发展与改革的重要措施制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讨论干部的录用、推荐、考察、选拔、任免、调整、奖惩、辞职、辞退和处分等人事事项;研究决定重大水利项目资金的支出、使用,审定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研究决定以局党组名义向旗委提出的重要请示、报告,以局党组名义发出的重要性文件。
(4) 围绕“治水兴利、水惠民生”主题,组织全旗水利系统的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水利发展与改革,创新工作方法,认真、及时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5)指导局机关党支部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局领导班子及每个党员的监督,提高党内民主科学决策水平。
(6)指导机关党支部配合局领导班子成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领导,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组织职工开展文体、娱乐等各种集体活动,推进全旗水利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7)承办上级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工会。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负责组织水利干部职工开展文体娱乐活动;负责“3+1”互助共建嘎查困难群众、在职党员进社区困难群众、单位困难职工、离退休人员走访慰问工作;负责调动职工群众的工作积极性,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负责组织职工促进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
(二)机关股室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秘、会议组织、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档案管理、公务接待、办公用品、车辆管理调度、固定资产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管理、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全旗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负责提出全旗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财务和资产管理,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负责机关日常财务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河湖管理股。承担旗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考核工作。指导河流、湖泊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联系上级水文部门,共享水文水资源等信息和情报预报。负责水利科技工作。
3.水资源和节约用水股(行政审批股)。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及全旗水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和调度指挥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乌审旗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节约用水工作,指导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水权转让和交易工作);承担全旗水库、河流、塘坝等重点水利工程进行水文气象动态监测,为防汛抗旱应急调度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承担全旗境内地下水位、企业用水、水功能区动态监测工作;承担全旗饮用水供水水质、水量的检测与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旗供水水质监测数据归口管理工作;承担组织拟定城镇、工业供水的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许可、确认、奖励、给付事项的受理、审批、转报等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核、批准、备案等工作;负责协调、管理、督办各业务股室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台支持工作。负责门户网站在线审批事项办理。动态梳理局机关公开行政职权、中介服务清单,承担“放管服”、营商环境优化工作。负责贯彻执行水利工作的政策。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组织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跨区域水事纠纷。牵头负责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以及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水利工程建设股(运行管理监督股)。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按规定权限评审重点农牧水利工程初步设计;负责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负责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负责牧区水利工作。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编制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协调推动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全旗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评审重点水利工程初步设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洪水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全旗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负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和预防保护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监测工作,负责水土流失严重程度、危害程度和水土保持功能恢复状况的鉴定工作。按规定权限评审水土保持项目初步设计及实施方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检查验收管理工作。负责生产建设活动造成人为水土流失的监管和防治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负责实施返还治理工作。负责全旗水土保持绿色经济发展,重点推进沙棘资源建设与开发。监督管理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旗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淤地坝、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监督管理。协调组织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三)二级单位
1.乌审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及旗委决策部署。承担水利项目前期规划、水利科学研究、水利工程建设服务、推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优化水资源配置等工作。
2.乌审旗水土保持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生态建设的技术支撑和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全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等相关行政辅助工作;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有关报告和技术支撑工作; 承担全旗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旗水土流失调查、动态监测、预报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承担乌审旗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独立核算 |
1 |
乌审旗水利局 |
行政单位 |
是 |
2 |
乌审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
二级单位 |
否 |
3 |
乌审旗水土保持综合服务中心 |
二级单位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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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6081.7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67.93万元,增长83.53%,增加主要是由于水土保持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及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项目增多。
支出预算6081.7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67.93万元,增长83.53%,增加主要是由于水土保持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及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项目增多。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6081.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84.66万元,占比62.2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297.11万元,占比37.77%;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
(二)、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608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7.86万元,占比22%;项目支出4743.91万元,占比7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6.0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10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9万元,失业保险金2万元,医疗保险费43.51万元,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34万元,农业生产发展49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937.89万元,水利工程建设559.3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25万元,水土保持427.69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56.8万元,防汛141.92万元,抗旱230万元,农村水利1551.84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50万元,信息管理20万元,农村人畜饮水307.22万元,其他水利支出1107.56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20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20.7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081.7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84.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2297.1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3.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6.0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10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9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8.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8.85万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金2万元,医疗保险费43.51万元,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34万元。
3、农林水支出5805.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05.5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49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937.89万元,水利工程建设559.3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25万元,水土保持427.69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56.8万元,防汛141.92万元,抗旱230万元,农村水利1551.84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50万元,信息管理20万元,农村人畜饮水307.22万元,其他水利支出1107.56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20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20.79万元。
三、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5万元,比上年增加1.8万元,增长16.8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万元,降低28.57%。主要是依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减少不必要接待,压缩接待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长2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长20%。增加主要是由于以前年度燃料费未及时报销及水利建设项目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7.65万元,比上年增加48.65万元,增长70.51%。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1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租赁费2万元、培训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专用燃料费12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6.02万元、福利费20.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差旅费及燃油费未报销,2022运行经费增加。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比0%;项目支出100万元,占比100%。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100万元。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2个,公开绩效目标7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本级项目支出预算2396.8万元,公开项目占全部本级预算项目的100%,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50.52%。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未填报公开绩效目标。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共有车辆11辆, 其中:水质检测中心专用车1辆,日常公务用车4辆,防汛应急抢险皮卡2辆,抗旱业务打井钻车2辆,抗旱应急洒水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我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晓宇 联系电话:13484770548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表
主办:乌审旗人民政府
承办:乌审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0477-7581960
地址:乌审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9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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