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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09月30日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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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国土资源,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土地、测绘和地质矿产资源各项规划。

  (三)监督检查基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土地利用、矿产规划执行情况;指导全旗国土资源来信来访案件的办理,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四)拟定实施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利用的监督工作。

  (五)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

  (六)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利用国家标准,指导、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

  (七)依法实施全旗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

  (八)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查登记报批和管理权限内的采矿权出让审核和转让、抵押审核;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监督管理。

  (九)实施测绘行业管理,进行测绘资格初审和报批工作。

  (十)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

  (十一)承办旗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于20028月成立,主管全旗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工作。内设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规划股、地籍管理股、土地利用与保护股、地质矿产管理股、征地股、土地整理股8个股室,派驻1个开发区国土分局和6个苏木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部门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037.69万元,比上年减少0.3059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减少。2019年部门本年支出预算1019.35万元,比上年减少0.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减少。部门收入预算合计3873.65万元,收入调整预算合计2724.32万元,收入决算合计6597.97万元,年初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1466.35万元。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6597.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6597.9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6597.9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入增加4063.34万元,增长61.58%;支出总计增加4063.34万元,增长61.58%。主要原因:业务量增加。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597.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97.9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59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5.2万元,占18.57%;项目支出5372.77万元,占81.4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597.9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6597.97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入增加4063.34万元,增长61.58%;支出总计增加4063.34万元,增长61.58%。主要原因:业务量增加。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84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0.32万元,占49%;项目支出941.81万元,占51%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0.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9.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145.1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整体上调;公用经费90.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28.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5.86万元,支出决算为55.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5.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5.8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86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5.86万元,用于车辆维修及燃油费,,车均运维费5.586万元,较上年增加1.52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需要的车辆消耗增加,车辆使用时间过长,维修费用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2018年增加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0.44万元,其中办公费40.07万元、印刷费2.79万元、水费4.42万元,电费4.92万元、邮电费6.69万元、取暖费8.61万元、物业管理费23.22万元,差旅费101.58万元、维修费11.06万元、培训费1.68万元、劳务费111.18万元、工会经费6.2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08万元。比2018年增加291.03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业务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0万元,比2018年增加160.49万元,增长89.16%,增加原因:业务量 增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8年减少732.81万元,减少原因:业务量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9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中的土地测量、执法巡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0.0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丽      联系电话:0477-7220136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74012039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