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水土保持工作中心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2、负责全旗境内水土流失防治费、补偿费的征收、使用、管理工作;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对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案件的查处,并按权限编制、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3、负责全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规划、设计、科研、技术推广、培训、治理任务的安排、检查、指导、验收等工作。
4、负责国家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重点工程项目、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淤地坝项目及生态修复项目等水保项目的治理实施及管理工作。
5、负责全旗水土流失的监测工作。
6、调查研究,为旗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2015年12月22日机构改革,成立“乌审旗水土保持工作中心”,事业单位,纳入政府管理系列。
下设股室有:办公室、财务股、工程站,生态站、总工办、水保监督站、监测站7个股室构成。
现有工作人员28名,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数16个,地方性合同工2个,带薪见习2个,公益性岗位1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343.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343.3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343.31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361.48万元,增下降-50.30%;支出总计减少-1,361.48万元,下降-50.30%。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343.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3.3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34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46万元,占28.50%;项目支出960.86万元,占71.5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43.3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343.3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361.48万元,下降-50.30%;支出减少-1,361.48万元,下降-50.30%。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4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46万元,占28.50%;项目支出960.86万元,占71.5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2.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7.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减少)13.67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变动;公用经费35.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较上年增加3.3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费用增多。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20万元,支出决算为6.18万元,完成预算的99.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严格按规定报销三公“经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1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8万元,占96.80%;公务接待费支出0.20万元,占3.2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用于公务车辆运行及燃料费用支出,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8万元,用于维修费用,车均运维费5.98万元,较上年增加4.55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多,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2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2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验收增多。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20万元,接待3批次,共接待60人次。主要用于工作餐。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0.00万元, 0.0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减少-7.60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未产生采购费用;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0.00万元, 0.00%,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0.00万元, 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机要通信用车0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0辆,日常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主要用于:;其他用车1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比2017年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比2017年0.0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京津风沙源项目。今年是实施的第三年,累计完成小流域治理面积24平方公里,水源工程74处,节水灌溉工程82处,目前2013年、2014年各项治理措施全部完成。其中2013年京津风沙源项目通过了自治区水利厅终验,2014年京津风沙源项目,今年7月通过了市局初验,11月通过自治区水利厅组织的验收。2014京津风沙源工程兑付资金134万元。
二是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巴音塔拉项目。今年是该项目实施的第四年,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治理面积106.9平方公里,部完成各项治理任务。其中2013年国家重点工程兑付资金是144.97万元,2014年国家重点工程(鄂财农指[2014]388号)兑付资金243万元,2014年国家重点工程(鄂财农指[2014]486号)兑付资金3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斯日古林 联系电话:0477-721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