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纳林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市旗有关政策决定;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旗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园区管理办法。
(2)负责制定园区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按照权限负责园区财政运行管理;协调园区税收收入的收缴、划转、清算等业务。
(4)按照权限,负责园区规划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利用等工作。根据授权或委托,在园区范围内行使旗级规划管理审批、项目核准备案、土地管理、招投标、环保管理、林业行政审批、水务管理等权限。
(5)负责园区的招商引资,项目申报审批工作;负责组织项目投资洽谈、咨询和协调服务,组织和监督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的实施。
(6)负责园区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7)协调、指导有关部门设在园区内的派出机构或者分支机构,协调企业与有关部门的关系,解决园区建设管理中的矛盾和争议,处理园区有关涉外事务。
(8)负责园区干部和人事管理工作。
(9)负责园区党的建设工作和信访维稳工作。
(10)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园区设有党工委和管委会,分别为旗委、旗政府的派出机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园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核定纳林河工业园区人员编制 6 名,其中党工委书记(副处)1 名,管委会主任(副处)1 名;党工委副书记(兼纪检书记)1 名,管委会副主任 2 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 27 名(9 正 18 副)。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室、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挂招商局牌子)、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均为正科级建制。园区现有干部职工 31 名,其中,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1 名,管委会副主任 3 名,内设机构科级干部13 名,工作人员 18 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992.01万元,2018年度收入预算65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92.19万元,决算数为371.19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部分款项未拨付到位。项目支出预算数为261.9万元,决算数为5620.82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通过债券化解政府性债务支付工程款4213.41万元,没有做预算;二是追加预算支付以前年度欠付工程款。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992.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992.0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5,992.01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315.36万元,增长785.50%;支出总计增加5,315.36万元,增长785.5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通过债券化解政府性债务较上年度增加;二是本年度支付以前年度欠付工程款。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992.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8.60万元,占29.7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4,213.41万元,占70.3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99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19万元,占6.20%;项目支出5,620.82万元,占93.8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78.6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778.60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101.95万元,增长162.90%;支出增加1,101.95万元,增长162.9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追加预算支付以前年度欠付工程款。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6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19万元,占6.20%;项目支出194.57万元,占34.4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1.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2.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2.92万元、津贴补贴143.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7万元,较上年减少49.8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带薪休假补贴;公用经费149.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2.05、印刷费3.26万元、电费7.36万元、邮电费3.53万元、取暖费14.98万元、差旅费20.51万元、维修(护)费1.41万元、租赁费20万元、会议费0.36万元、培训费1.18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劳务费23.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43万元,较上年增加36.9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支付了2016年度租赁欠款;二是本年度支付2015年度办公设备采购款;三是本年度外出招商引资次数较上年度增加。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预算的7.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预算的80.0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缩减三公经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6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60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车均运维费0.00万元,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6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不超标准列支招待费。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60万元,接待42批次,共接待162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上级部门的考察调研;二是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11万元,比2017年增加36.93万元,增长32.9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了2016年度办公场地租赁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2万元,比2017年减少347.58万元,降低-95.2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已支付万较大部分的欠款;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全面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的要求,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围绕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初步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前期工作并不成熟,但总结了很多经验,为下一步深入开展此项工作打好了基础。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绩效管理责任,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效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提高人民满意度。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阿荣 联系电话:0477-756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