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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1日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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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示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清单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各级文件精神,我局详细梳理事项,并将所有事项授权至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现将基本情况通知如下:

1.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2.进驻权力事项42项(详见附件),授权窗口负责人全权负责窗口日常管理、窗口人员管理和分工、窗口人员评先树优推荐等工作,负责与中心业务协调管理等工作。

3.派驻窗口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2名。

附件:乌审旗住建局进驻事项信息表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