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各部门>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1759 分  类:综合;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发文日期:2022年01月14日 名  称:乌审旗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社会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大提效大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政务发〔2022〕1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旗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局机关各股室:   按照《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会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大...

乌审旗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社会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大提效大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4   分享:    下载

 旗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局机关

按照《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社会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大提效大监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旗委、政府用好“三吸附法”、实现“三两当地”工作要求,高水平高质量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围绕旗委政府工作大局,防范化解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矛盾、纠纷、案件和隐患风险点,20221月开始,到202212月底结束,集中一年时间开展本次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深入细致排查梳理信访积案和矛盾纠纷,集中精力化解信访积案,坚持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批评教育到位、生活困难帮扶救助到位、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到位。同时,在防范化解信访积案和解决矛盾纠纷中找准找实干部作风问题及时整改,实现政务服务系统和谐稳定的工作目标,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成立政务服务局社会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大提效大监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具体如下:

  长:韩建成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世海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满都毕利格 旗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主任

 员:蒋晓虎  旗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旗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局综合办公室主任

王雪艳  局政务服务室主任

王越霞  局政务公开室主任

   局电子政务室负责人

付先龙  中心大数据运营室主任

   中心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主任

谷世才  中心便民热线服务室主任

   局信访工作人员

付守玲  局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人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刘世海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督促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工作专班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的同志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任务

(一)“大起底”。围绕专项行动重点领域和主要问题(附件1),对未决信访案件、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历史遗留问题,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起底,坚持实事求是、起底建账,做到问题、矛盾、纠纷、案件100%掌握、100%建账(附件2)。

(二)“大排查”。围绕专项行动重点领域和主要问题(附件1),每月动态进行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做到及时上报、及时化解、及时整治(附件3)。

(三)“大化解”。用好“三吸附法”,确保“大起底”问题年底前完成90%化解任务,每月动态排查问题实现动态清零,年底前100%完成化解任务(附件4)。

(四)“大整治”。围绕大起底、大排查发现的问题,倒查问题成因,深入查找工作漏洞、制度短板、监管盲区,同步加强制度“废立改”工作,不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附件5)。

(五)“大提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高质高效理念,把又快又好标准贯穿专项行动各个环节,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迅速、环节相扣、快步推进、早见成效。

(六)“大监督”。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要高站位、严标准,坚决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积极配合旗委、政府和纪委监委定期调度,抓实抓好专项行动。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1月15日)。一是制定工作方案,1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和工作专班人员名单报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全面动员部署,1月15日前召开动员大会,传达学习旗实施方案精神并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大厅LED屏和微信公众号,线上线下宣传专项行动,营造专项行动开展的良好氛围。

(二)起底建账阶段(2022年2月15日前完成第一阶段起底工作,此后该项工作贯穿始终)。一要全面摸清底数,按照“单位不漏事项、行业不漏对象、系统不漏部门”的要求,开展全覆盖走访摸底排查,摸清底数、摸清成因、摸清问题。二要精准分析研判,实行“月调度”“零报告”制度,2月15日前将大起底总台账报至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世宽13474875488),从3月份起,每月25日前报送大排查总台账、当月新增台账和当月已化解台账“三本台账”。三要精准梳理建档,已化解事项按照“一案一档”和“事责清晰、能简则简”原则,建立化解台账和档案,未化解事项及时包案化解,落实责任领导,明确化解时限和稳控责任,做到“五个一包到底”。

(三)集中化解阶段(2022年2月15日—2022年11月30日,贯穿专项行动始终)。一是针对动态排查出的问题,要采取即知即调和分流分调的办法,尽快调解化解,确保95%以上的问题即知即调。二是坚持“边化解、边整治、边提效”,总结好、提炼好、固化好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需要建章立制的,要及时出台制度,补齐工作短板。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全面对标专项行动要求,对专项行动进行结果评估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再聚焦再聚力,认真做好收尾工作,总结形成本部门用好“三分吸附法”、实现“三不两当地”的长效机制,于12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专项行动工作重点领域和主要问题

2.起底清单、起底汇总清单

3.动态排查清单、排查汇总清单

4.化解清单

5.制度清单

6.专项行动档案资料整理模板

    

 

                                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2022年1月14日  

附件1专项行动工作重点领域和主要问题.docx
附件2起底清单、起底汇总清单.xlsx
附件3动态排查清单、排查汇总清单.xlsx
附件4化解清单.xlsx
附件5制度清单.xlsx
附件6专项行动档案资料整理(模板).docx
文件下载:乌审旗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社会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大提效大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上一篇: 乌审旗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乌审旗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对标先进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500条)》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