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高在线政务服务水平开展集中办公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提高在线政务服务水平开展集中办公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市、旗推进在线政务服务工作有关要求,全面提升全旗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加快构建旗、苏木镇、嘎查村(社区)三级联动政务服务体系,拟组织6个苏木镇开展集中办公。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苏木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通过内蒙古一体政务服务平台,认领苏木镇级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对事项的名称、依据、材料、时限、流程等要素进行完善,编制公布标准化办事指南,同步归集共享政务服务办件数据,确保6月30日前完成国家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实现全区“一网通办”任务。
二、工作内容
(一)完成政务服务事项认领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切实做好“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事项认领与实施清单填报工作的通知》(内政服发〔2019〕1号)文件要求,完善苏木镇“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事项目录认领、实施清单信息编制工作。
(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8〕56号)文件要求,各苏木镇要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办理,网上可办率年底前达到80%以上。
(三)应用智慧政务云平台办理业务。开展集中办公期间,需填报《智慧政务云平台用户信息表》《智慧政务云平台人员及审批流程表》,便于相关技术人员及时完善智慧政务云平台,推动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预审、受理、审核、决定、办结全流程办理,全面构建旗、苏木镇、嘎查村(社区)三级联动政务服务体系。
三、工作安排
(一)集中办公时间。
集中办公时间:2020年6月17日-6月23日,务于6月23日前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具体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集中办公地点。
旗政务服务大楼四楼414会议室。
(三)集中办公人员。
各苏木镇选派1名负责人(以便工作中协调对接)和具有审批职能科室相关业务工作人员(不限制)。
(四)其他有关事宜。
1.集中办公人员务于6月17日上午08:30在旗政务服务大楼四楼414会议室报到,并自行携带电脑。
2.集中办公期间,旗政务服务局负责统计人员出勤情况,并将出勤情况反馈给各苏木镇。
3.旗政务服务局全程组织参与集中办公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苏木镇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的重要抓手,苏木镇主要负责人要部署,按照工作时间节点要求,选派牵头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统一到指定地点参加集中办公。
(二)旗政务服务局负责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苏木镇,将在全旗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各苏木镇需填写《集中办公人员联系表》,明确工作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对接人,并于6月16日17:00前加盖公章反馈至旗政务服务局,电子邮箱:wsqzwfwzx@163.com。
联系人:王雪艳,联系电话7581978。
附件:集中办公人员联系表
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2020年6月15日
附件
集中办公人员联系表
单位(公章):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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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科室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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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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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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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