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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2526 分  类:卫生;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4年12月13日 名  称: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冬春季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 文  号:乌卫健发〔2024〕184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全旗各苏木镇、旗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助力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旗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冬春季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3   分享:    下载

 全旗苏木镇、旗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好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助力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爱卫办、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关于深入开展秋冬季爱国卫生运动达到通知》(内爱卫办发〔2024〕32号)市卫健委《关于切实做好冬春季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卫健发〔2024〕39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部署如下。 

一、整治环境卫生,打造健康宜居环境 

深化重点场所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苏木镇、旗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集中时间、集中区域的爱国卫生运动对车站、学校、农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牧区等重点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治理,清除卫生死角和病媒生物孳生地。 

充分发挥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苏木镇、旗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依托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深化基层网格治理,发动群众集中开展社区、单位和家庭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强化日常清扫保洁,补齐环境卫生短板。要利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和社区、单位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健康环境,降低传染病通过环境传播的风险 

二、加强病媒防控,降低疾病传播风险 

及时组织实施病媒消杀工作。苏木镇、旗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当地病媒生物监测结果,及时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和药物消杀相结合的病媒生物仿制。 

完善重点场所和部位“三防”设施。苏木镇、旗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鼠疫、流行性出血热等传染病防控,研究部署开展冬春季集中统一的灭鼠活动,强化公共环境防鼠设施定期巡查和药物补投,加强重点场所灭鼠措施指导,及时开展灭鼠前后鼠密度监测工作,对灭鼠防控效果进行评估评价,有效降低媒介生物密度。 

强化校园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第一方面,要围绕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食堂、学生宿舍等重点区域卫生维护,保持环境整洁卫生,门窗满足防鼠要求,损毁部件及时修理。第二方面,要确保室内下水道无堵塞,供水管道无滴漏。第三方面,要设置密闭垃圾桶,垃圾日产日清。第四方面,室内放置粘鼠板、鼠笼等,不得用鼠药,要及时处置捕获的鼠类。第五方面,蟑螂防制用粘蟑纸或者胶饵,定期更换粘蟑纸,要及时清理蟑螂尸体、残尸、空卵鞘、粪便等蟑迹。第六方面,学生宿舍发现臭虫、蚤、螨、虱等病媒生物要及时上报,要安排专业病媒生物防制机构调查并实施控制措施。第七方面,进入食堂仓库的货物要进行检查, 

尤其是外包装破损的货物,防止鼠类、蟑螂(或卵鞘)被带入。第八方面,要加强食堂的通风道、排烟道、下水道等区域防鼠网的设置和维护,加大下水道、排污管内残留食品的清洁力度和清理频次。 

三、加强健康科普,提高居民健康意识 

强化病传染病宣苏木镇、旗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传染病流行情况,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传统体,广泛开展鼠疫、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和健康知识的宣传科普,提醒居民,近期有到过疫情高发地旅游或出差并出现发烧等登革热疑似症状的,要及时主动就医。 

加强鼠疫健康教育。苏木镇、旗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农村牧区、工厂、企业、单位、机场、车站、商场、社区等人群聚集场所,加大鼠疫防治知识宣传,让群众进一步了解病媒传染病的危害,提高群众防控病媒生物、预防疾病的能力。 

四、强化组织领导,营造浓厚爱卫氛围 

提高政治站位。苏木镇、旗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爱国卫生运动对传染病防控的重要作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把爱国卫生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强化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和人员队伍能建设。 

统筹安排部署。苏木镇、旗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冬春重点防控疾病和病媒生物监测结果,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要统筹协调,加强部门联动,推动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好部门在爱国卫生运动中的任务,进一步强化疫情监测、病媒生物监测、重点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和病媒生物控制等措施,加强专业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做好药品、器械等储备。 

营造良好氛围。苏木镇、旗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引导全社会形成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支持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氛围,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认真梳理、整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深入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将开展情况报送至卫生健康委,将择优推荐至市级媒体、自治区爱卫办,以典型案例、经验交流等形式宣传推广  

  

联系人及电话:胡雅格 0477-7581788 

    邮箱:953227245@qq.com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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