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各民营医院,委机关各股室:
根据《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转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得紧急通知》(乌安委办发〔2021〕70号)要求,现将《全旗卫生健康系统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28日
全旗卫生健康系统立即开展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方案
当前,国庆假期临近,为汲取近期各地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切实抓好全旗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旗卫健委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10月底在全系统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旗委、 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以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确保全旗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内容
(一)学习宣贯中央、自治区和市、旗委、 人民政府、旗卫健委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培训、宣传贯彻情况;各级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情况。
(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各类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重点检查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及开展学习情况;加强全社会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六)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和用电安全情况。
(七)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检查2021年以来开展隐患排 查治理情况;突出对已查出的隐患整改治理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安全生产检查采取“单位自查自纠、 卫健委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特别要注意对盲区和死角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跟踪督促整改。委要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自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内容之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本单位当前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去安排、部署和落实。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保障,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二)落实责任。全旗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靠前指挥,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查出的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治理纠正,每次检查结束后,检查督查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留检查督查记录和台账,坚决防止“走过场”。
(三)加强督导检查。委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在督查中,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彰;对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而致使工作进展不力、停滞不前的单位进行严肃通报批评、约谈;对由此而导致发生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四) 加强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全旗各医疗卫生健康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向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信息。请各单位于10月18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情况和隐患排查报表。重要工作信息随时上报。
报送地点:旗卫健委332办公室。
联系人:陈瑞芬 联系电话:7581827 7581820(传真)
电子邮箱:5320785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