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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0008 分  类:卫生;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0年12月24日 名  称: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文  号:乌卫健发〔2020〕179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全旗各医疗卫生机构、委内相关股室:   为有效防范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有序安全及时组织实施新冠疫苗紧急使用,减少高风险暴露...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4   分享:    下载

全旗各医疗卫生机构、委内相关股室:

  为有效防范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有序安全及时组织实施新冠疫苗紧急使用,减少高风险暴露人群罹患新冠肺炎的风险,有效预防我旗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与扩散,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举办全旗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培训会,具体要求如下:

  一、培训范围

  各医疗机构分管疫苗接种负责人、全旗新冠疫苗接种人员、参与新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组人员,疫苗接种点应对异常反应的医务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20年12月25日上午9:30。

  三、培训内容

  1.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培训方案;

  2.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临时接种场所要求;

  3.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供应、配送、出入库和接种环节系统操作与应用;

  4.鄂尔多斯市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现场工作方案;

  5.鄂尔多斯市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信息管理与数据报告;

  6.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

  7.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8.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严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

  四、培训地点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324会议室为主会场,参会人员为旗直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新冠疫苗接种和医疗救治工作的相关人员。各卫生院设立分会场,参会人员为本院参与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医务人员。

  五、培训发证事宜

  参加培训的没有预防接种资格证书的接种人员,经培训合格后,由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频发预防接种资格证书。

  六、组织保障

  各接种单位负责人、医疗救治专家组要落实相关责任,精心组织此次培训人员参会,确保培训有成效,确保新冠疫苗紧急使用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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