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宾馆酒店、大型超市、沐浴场所:
根据《转发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鄂工商发〔2019〕26号)的文件要求,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自2019年2月11日起,在全旗范围内集中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依据《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虚假宣传、非法行医等各类违法行为;集中查办、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保健”市场乱象;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
组 长:马治明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局长
副组长:格日勒图 旗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乌兰其其格 旗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
额登其劳 旗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助理
成 员:奇小钢 旗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科员
张美荣 旗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科员
付永翠 旗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科员
通格拉 旗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科员
斯庆浩日乐 旗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科员
巴日斯 旗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科员
屈静 旗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科员
高丽丽 旗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科员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场所
医疗机构、宾馆酒店、超市、沐浴场所。
(二)重点查处
重点查处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重点查处以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等为名,或假借医学理论和术语欺骗、诱使、强迫消费者接受非法诊疗,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
“百日行动”分为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2月5日)为宣传排查阶段。向经营者、医护人员、从业人员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教育其自觉守法经营。
第二阶段(2019年2月6日至2019年4月16日)为集中执法检查阶段。督促整改涉嫌违法行为。针对重点场所、重点行为集中开展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
第三阶段(2019年4月下旬)为总结阶段。对“百日行动”的监督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总结。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