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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5530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3年09月01日 名  称:关于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单两库一细则一指引”的通知 文  号:乌监字〔2023〕3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成员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以及自治区、...

关于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单两库一细则一指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1   分享:    下载

 各成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以及自治区、市、旗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现各部门按以下要求,持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一,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即“一单”)

    成员门首先梳理部门所有行政检查事项,对照检查事项逐条区分标记是否适合“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如不适合,请从抽查事项清单中删除或撤回。并将适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的抽查事项全部纳入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该清单要覆盖抽查类别、抽查事项、检查对象、事项类别、检查方式的抽查主体、检查依据等内容,各成员部门可直接参照上级部门清单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通过相关网址和平台向社会公示。

二、动态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两库”

    各成员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分工,按照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结合年度机抽查计划所涉检查领域,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等方式,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分别建立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既与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准,提高抽查检查专业性。对特定领域的检查,可在满足执法检查人数要求的基础上,吸收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等参与,满足专业性抽查需要。

各部门要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

    三、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即”一细则”)

    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抽查工作细则,就抽取方法、检查流程、审批权限、公示程序、归档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

    四、制定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即“一指引”)

    各部门要对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含的各类检查事项逐一明确检查内容、方法、检查依据和工作要求,进一步解决执法部门为何查、查什么、怎么查等问题

请各成员部门务必于2023年415日前将本部门的“一单两库一细则一指引”梳理完成。各成员部门在开展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乌审旗“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周海燕         联系电话:0477-7213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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