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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12795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0年09月18日 名  称: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市监发〔2020〕26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科室:    按照《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市监办发〔2020〕112号)要...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8   分享:    下载

  各科室: 

      按照《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市监办发〔2020〕112号)要求,旗市场监管决定9月在全范围内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和乌审旗旗委、政府关于质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为建设质量强旗、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利支撑。 

  二、活动主题 

  建设质量强国 决胜全面小康 

  三、活动内容 

  加强主题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旗关于建设质量强国、质量强区、质量强市、质量强旗的决策部署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开展实验室开放日、电梯应急指挥中心开放日、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等各类开放活动。发放质量知识、特种设备、职业卫生等领域宣传材料。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特种设备安全进社区、电梯宣传进学校和检验检测现场服务与咨询活动。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守住安全底线,维护和谐稳定的市场环境以推进风险防控体系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形成全旗风险防控“一张网”,全面提升风险管控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在全旗范围内开展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开展日用消费品、重点工业品、危险化学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非医用防护口罩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及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开展食品生产环节乳肉提升行动和综合性监督抽查,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加强监管执法,优化消费和营商环境。以白酒、食用植物油、保健食品、高氟砖茶、服装鞋帽、防护口罩、皮革制品、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建材产品、二手汽车交易、汽车4S店和旅游景区特种设备市场领域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保健食品经营场所警示用语监督检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领域,强化对驰名商标、老字号商标、涉外商标的保护。开展全旗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专项整治。开展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检查、强制性认证产品检查。 

  (四)实施“四大”行动,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标准化提升行动坚持“制用并举、以用促制”,构建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的新型标准体系。协同配合推进服务百家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增强企业获得感推行实施“蒙”字标认证,打造“蒙字号”品牌,提升地方品牌建设支撑力。开展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专项行动,提高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五)开展质量帮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效质量技术支撑,助力帮扶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渡过难关。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推进计量精准施“测”服务。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专项提升活动。开展质量专家服务活动,组织社会各界质量管理专家,积极深入企业提供质量援助,指导企业开展质量改进和质量创新工作。 

     四、活动要求 

  (一)重视,精心组织重视质量月宣传工作,积极参与“质量月”活动,制定活动方案,“质量月”活动与市场监管各项业务工作协同谋划、共同推进,坚持以监管促发展,确保质量月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积极动员,广泛参与鼓励充分利用互联网等资源,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提升社会参与。要严格遵守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和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合理确定相关活动的规模、人数等,做好卫生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 

  (三)及时总结成效。要把“质量月”活动与促进企业全面复工复产达产、打通产业循环,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助力决战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起来。推动企业切实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升质量竞争力,更好应对疫情带来的冲击挑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达产方面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质量问题,让群众感受到“质量月”活动的成效。 

  各股所局按附件中对应的相应股所局认领各自任务,相关股所局要及时总结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并于9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照片、统计表报至局质量管理股 

   人:曹建新   

  联系电话:15764777731 

      箱:wsqlx@126.com 

    

  附件:市场监管系统“质量月”活动安排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9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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