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市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行动对防疫物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检查,现将总结报告如下:
一、防疫用品经营企业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乌审旗范围内经营防疫物品企业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零售药店经营的口罩、额温枪等防疫用品是否存在“三无产品”及有无销售过期失效产品行为;通过检查发现我辖区零售药店内无销售“三无产品”和过期失效产品行为。零售药店经营的防疫用品能够提供有效购进票据、供货方资质、《产品合格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等。
二、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使用单位
检查了辖区内做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位一家,通过检查发现乌审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够按照产品温度要求存储管理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现场能够提供有效购进票据和冷链运输相关记录,未发现使用过期试剂盒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75人次,共计检查防疫用品销售使用单位76家次。在检查中发现五家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其中两家存在价格违法行为,我局价格股执法人员已经做出行政处罚,另外三家存在质量违法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已经做出行政处罚。
下一步,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开展防疫用品专项整治行动,为人民群众把好质量关。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