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各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0166 分  类:劳动、人事、检察;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人社局 发文日期:2021年01月11日 名  称: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旗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工勤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  号:乌人社发〔2021〕2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有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全旗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工勤人...

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旗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工勤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1   分享:    下载

    各有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全旗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工勤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类型及考核结果 

  (一)考核范围:全旗政府序列直属事业单位、各苏木镇事业单位及各部门二级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行政工勤人员。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依法执政、创新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要求: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不确定等次;非新聘用人员工作累计不满全年工作日一半的,不参加年度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的,确定不合格等次;受警告处分的工作人员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处分的工作人员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工作人员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内旷工、请假期满逾期不归连续超过2天,或者一年累积超过4天,以及多次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年内旷工、请假期满逾期不归连续超过4天,或者一年累积超过8天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三)优秀比例:2020年度全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工勤人员考核优秀比例控制在本单位考核工作人员总人数的15%以内。另根据《鄂尔多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206号)文件精神,我旗人民医院、蒙医综合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嘎鲁图社区服务中心、各苏木镇基层卫 

  生院2020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可提高至20%。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其他要求 

  人社局将组成年度考核督查小组,对部分事业单位考核测评情况进行抽查,请各单位将测评材料整理入档,以备检查。 

  各单位务必于202125前办理年度考核备案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同时上报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各类表格请统一用A4纸印制。(注:附件1234一式一份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纸质版,附件4需另报送电子版) 

  报送地点:旗人社局201办公室,联系电话:0477-7582199 

    

  附件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2:年度考核登记表(行政工勤人员) 

  附件3: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备案表(含行政工勤人员) 

  附件4:单位考核情况汇总表 

    

    

                        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11 

附件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2、年度考核登记表(行政工勤人员).doc
附件3、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备案表(含行政工勤人员).doc
附件4、单位考核情况汇总表.xls

上一篇: 关于开展2020年度人事统计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对全旗合同制聘用人员和储备人员等进行202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