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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00130 分  类:劳动、人事、检察; 发布机构: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2020年01月15日 名  称: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旗机关事业单位 公务员及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  号:乌人社发〔2020〕1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有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全旗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

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旗机关事业单位 公务员及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15   分享:    下载

各有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全旗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下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核时间和考核结果备案 

  2019年度考核及考核备案工作从下文之日开始,至2020214日结束,逾期不报送的,不予兑现年度考核结果。 

  考核类型及考核结果 

  (一)公务员:指全旗政府机关中取得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确定考核等次的标准,继续严格按照中组部原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7〕2)方法和程序进行考核工作并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为过渡参公单位人员其他行政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结果应告知本人并在考核表中注明同意字样,本人签字压手印后方能使用上报。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指全旗政府序列直属事业单位各苏木镇事业单位及各行业二级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确定考核等次的要求: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不确定等次;非新聘用人员工作累计不满全年工作日一半的,不参加年度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的,确定不不合格等次;受警告处分的工作人员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处分的工作人员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工作人员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以上等次;年内旷工请假期满逾期不归连续超过2,或者一年累积超过4天,以及多次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年内旷工请假期满逾期不归连续超过4天,或者一年累积超过8天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优秀比例 

     2019年度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考核优秀比例控制在本单位考核工作人员总人数的15%以内。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其他要求 

  人社局将组成年度考核督查小组,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考核测评情况进行抽查,请各单位将测评材料整理入档,以备检查。 

  各单位务必于2020214日前办理年度考核备案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同时上报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各类表格请统一用A4纸印制。

  联系电话:人社局201室事业单位管理股    7582199 

   

   

                                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14

   

   

   

   

附件1、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2、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3、公务员年度考核备案表.doc
附件4、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备案表.doc
附件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6、单位考核情况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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