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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2614 分  类:劳动、人事、检察;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2018年05月24日 名  称:关于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通知 文  号:乌人社发〔2018〕49号 时 效 性: 内容概述:   关于转发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关于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4   分享:    下载

关于转发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关于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有关事业单位

现将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23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于20185月28日至5月31日,分别到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手续。

联系人:旗委组织部  亢欣         7583234

     旗人社局    阿拉腾布拉格   7582198

 

附件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转发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转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艰苦边远地

区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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