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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3519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水利局 发文日期:2022年05月10日 名  称:乌审旗水利局关于执行2022年水旱灾害 防御主汛期局领导带值班制度的通知 文  号:乌水发〔2022〕30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关于加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有关精神,深入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

乌审旗水利局关于执行2022年水旱灾害 防御主汛期局领导带值班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0   分享:    下载

 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加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有精神,深入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保障,全力以赴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经研究,决定执行2022年水旱灾害防御主汛期局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现将有事项通知如下:

 

一、汛期值班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值班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汛期24小时值班期间一律不能电话转接手机。

二、值班主要负责上传下达,接收上级信息、通知、急电速传各苏木镇、相成员单位、党办、政办、应急办。并作好值班记录,及时汇报当天值班情况。

三、接收信息预报、上传下达、急电、通知时当值人员随手做好雨水情信息和灾情、险情信息记录,记录时必须署明报信息属地单位、姓名、电话等信息。遇到突发紧急情况,由值班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应急处理方案,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指挥抢险救灾。

四、防汛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认真负责,值班期间不可擅自离开值班岗位,严禁喝酒和打牌娱乐。

五、值班人员应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上一班提前半小时通知下一班,并当面交接值班应移交值班记录和详细通报发生重要情况的处理情况及遗留问题等,下一班必须向上一班了解好情况后方可接班签字,否则出现问题均问责当值值班人员,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值班。

六、值班人员应做好接收电话、传真的详细记录及办理情况,主动了解各种受灾情况,和抗洪抢险应急预案措施,督促各苏木镇嘎查村做好灾害防范工作。

七、 旗防汛办汛期24小时值守人员须知

接收气象局、各苏木镇、相成员单位预警预报信息时,按级别及时上报。

IV级(四级)蓝色预警:报分管领导和局长。

III级(三级)黄色预警:报分管领导、局长及防指、应急办、党办、政办。

II级(二级)橙色预警:报本局局长及防指正、副总指挥、应急办、政办、党办。

I级(一级)红色预警:报本局局长、旗防指正、副总指挥、应急办、政办、党办。

八、如值班人员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没有值班记录,有险情没有及时上报,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乌审旗水利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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