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
2022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为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理论武装,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据党章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法规要求制定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不懈学习马克思列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思维水平、决策能力和工作本领,为全面实施“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做好迎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各项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要依据学习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强化工作责任,加强统筹,整合资源,注重基层,上下联动,抓常抓细抓长,增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政治性和严肃性。把握学习规律,发扬优良传统,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创新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理念、内容、形式、方法、载体,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把握学习规律,发扬优良传统,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创新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理念、内容、形式、方法、载体,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汇总通报有关学习情况。
(三)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由党组织根据年度学习教育任务,通过主题讲座、典型教育、集体学习、集中培训、党员干部自学和组织生活、思想政治工作、实践锻炼等形式开展。
三、学习形式与时间
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根据学习内容及实际情况,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讲座、专题研讨、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党员干部每月集中学习1次,每季度开展集体研讨1次。
定期向党组成员发放学习材料,督促党组成员自学。基于工作开展情况,部分学习培训可整合举办,形式也可适当灵活,但要确保学习和培训的时间、质量。
乌审旗水利局
2022年4月5日
乌审旗水利局2022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学习时间 |
学习内容 |
学习形式 |
1月 |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稳步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 |
班子成员、环节以上干部、全体党员 |
2月 |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重要论述 |
个人自主学习 集体学习研讨 |
3月 |
1.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内蒙古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重要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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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主学习 集体学习研讨 |
4月 |
1. 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 2.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 3. 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黄河流域神生态保护和高质量会议精神 |
个人自主学习 集体学习研讨 |
5月 |
1. 习近平关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重要论述 2.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论述 3.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论述 |
个人自主学习 集体学习研讨 |
6月 |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将全面深化改革进行到底; 2.《中国共产党章程》。 3.《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4.《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
个人自主学习
集体学习研讨 |
7月 |
1.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中国共产党简史》 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和宪法法律、党内法规 |
个人自主学习 集体学习研讨 |
8月 |
1.深入学习自治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追究办法(试行)》 2.《论中国共产党历史》 |
个人自主学习 集体学习研讨 |
9月 |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 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
个人自主学习 集体学习研讨 |
10月 |
1.党的二十大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资本积极作用的重要论述 |
个人自主学习 集体学习研讨 |
11月 |
1.《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3.《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
个人自主学习 集体学习研讨 |
12月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个人自主学习 集体学习研讨 |
注:上述安排根据实际需要,届时可作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