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人民政府:
现将《乌审旗水利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安排》随文呈上,请阅示。
乌审旗水利局
2021年1月21日
乌审旗水利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十六字”治水方针,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聚焦水利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坚持以实施水利五大发展行动为抓手,以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为根本,统筹做好重点项目推进、水资源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等各项工作,奋力开创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全力推进重点水利水保项目建设。2020年水利局实施的重点项目有12项,总投资21358万元,完成水利水保投资10799万元。一是水利民生工程建设。2020年负责实施3处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总投资80万元,已完成投资80万元,工程已完工,解决了7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问题;负责实施饮水型氟超标地区病防治工程1处,总投资182万元,解决了嘎鲁图镇、图克镇、苏力德苏木、乌兰陶勒盖镇5个嘎查村6个自然村的326户810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负责实施苦咸水防治工程,投资302万元,解决了嘎鲁图镇、图克镇、苏力德苏木6个嘎查村7个自然村的121户335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二是中小河流治理综合整治。纳林河堤防加固工程,总投资1011万元,该工程堤防已完成,正在建设跌水,已完成投资920万元。乌审旗纳林河防洪渠堤防加固(下游段),该项目计划投资0.15亿元,该工程目前完成投资1180万元。已下达中央投资1200万元,该工程已开工建设。三是水土保持治理项目。2020年实施水土保持项目4项,其中,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乌审旗2020年度水利水保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0.19亿元,在嘎鲁图镇萨如努图嘎查等处地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10平方公里、水源工程120处、节水灌溉工程180处,目前该工程12月1日开工,完成投资1100万元。达汉庙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建设规模20平方公里,项目于今年5月1日开工,现已完成工程量80%,已完成投资820万元。萨如努图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该工程总投资520万元,建设规模11平方公里,项目于今年6月5日开工,现已完成工程量80%,已完成投资380万元。四是水库移民工程。乌审旗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区无定河镇巴图湾村土地整理二期工程。总投资280万元,已下达资金280万元,主要平整土地840亩,该工程已全部完成。乌审旗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区乌兰陶勒盖镇胜利村及跃进村农田配套生产道路工程项目。总投资240万元,用于修建胜利村及跃进村农田配套生产道路,该工程完成投资144万元。五是其他重点水利工程。巴图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15418.75万元,目前已下达资金0.48亿元,2021下达资金计划1.06亿元,目前由于道路未封闭问题未开工建设,预计2022年完成建设。
(二)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一是形成“3+2”组织体系,全面推行旗、镇、村三级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建立三级河长+企业河长和河湖保洁服务队的组织体系。175名三级河长统筹管理区域内整体工作,6名企业河长配合三级河长落实区域河段水域管护、环境整治等基本职责,6支河湖保洁服务队常态化开展“网格化”巡河巡湖,做到小垃圾及时清、“四乱”问题及时改、违法案件及时处。二是建立定期巡河巡湖机制。在常态巡河巡湖的基础上,通过信息化平台,提醒旗级河长于每季度中间月份的5日,苏木镇、嘎查村河长分别于每月的15日、25日定期巡河巡湖。三是建立问题整改机制。通过“三单四制”(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形成“问题登记、派单交办、核查处理、结果反馈”的闭环整改机制,确保问题按时完结销号。四是建立河湖保洁管护机制。聘请74名河湖“网格”保洁员,与人居环境整治无缝对接,形成河湖管护、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长效机制。五是建立巡河巡湖联络机制。旗河长办组织各部门专业力量,通过“电话抽查、视频检查、实地巡查”,开展“一季度一联络”的集中巡河,实现线上线下、岸上岸下、水陆同治。六是建立河湖星级评选机制。出台河湖星级评定办法,结合河湖“清四乱”、环境卫生等考评因素,对河湖进行评星定级,增强各级河湖长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七是建立智慧巡河巡湖机制。应用“智能+无人机”自主巡河系统,由“人+工具”向“机器+数据”的智能模式转变,提高巡河巡湖质效。
(三)持续强化水资源管理。充分发挥水资源的基础性、先导性、约束性作用,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全面节约、高效利用、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一是积极推进水资源“费改税”。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继续开展水资源税水量核定工作。全年,核定水资源税2.38亿元。二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年,共受理61个项目的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出具35份水行政许准予决定书,核发15份取水许可证并且全部实现网上录入登记管理。验收15个项目取水许可现场,完成了全年水资源税水量核定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水资源宣传。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采取在电视台、报社、网络等设立专栏和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水资源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关心、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浓厚氛围。四是污染攻坚战方面。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对全旗共计核发合规灌溉机电井证3837张,为进一步提高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地下水资源,组织编制了《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地下水生态保护规划》、《乌审旗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
(四)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清零达标”方面,一是成立6个安全饮水排查小组,对全旗6个苏木镇34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现状再次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贫困人口饮水台账,联合旗疾控中心对98处集中式供水工程、188户分散式供水户重新进行了饮水安全确认和水质检测,对发现的94个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清零达标”。二是强化饮用水安全工程监管,为已安装净水设备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粘贴维修卡,方便维修联系,发放饮水安全监督电话明白卡,使广大群众对饮水安全有更加全面的了解,积极引导农牧民关心了解并参与到安全饮水项目建设管理中。结对帮扶方面,针对巴音希利嘎查1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际需求,因地制宜,继续推行“多对一”+“一对一”帮扶模式,每名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一名贫困户、多名党员联合结对联系一个贫困户,量身制定脱贫计划、细化帮扶措施,把项目扶持、产业脱贫和贫困户增收致富量化作为考核党员领导干部一项重要指标,确保水利精准扶贫给贫困户带去真正实惠。截至目前,累计投入资金20万余元,为巴音希里嘎查贫困户、困难户、大病户等农牧户免费发放玉米种子1.6余吨、化肥5吨、实施节水灌溉项目20余亩;实施140米、350米水源井各1眼;11千瓦电潜泵2台、270米国标电缆线1捆;协调乌兰陶勒盖镇党委政府为贫困户、困难户等发放化肥31余吨、新建100平米羊棚1处、150平米的草棚1处,落实公益性岗位2个(其中清洁工1名、护林员1名);协调旗就业局,为正常脱贫户落实公益性岗位3个(均为护路员),有效解决贫困户生产难题。
(五)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一是落实水利工程安全
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整治、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二是开展水库安全鉴定,完成8座水库安全鉴定、2座三类坝的前期初设工作。三是监督在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四是及时上报水利安全信息。保障防汛政令和信息在防汛期间畅通,及时准确传递水雨情,汛期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和“每日一报”制度。
(六)全面依法治旗。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召开依法治旗工作部署会,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宪法法律贯彻实施。利用宪法宣传日的有利契机,通过微信平台转发宣传宪法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和观看宪法专题片,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及群众的宪法意识。三是依法行政。由局主要领导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并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数据录入工作,开展了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教育培训,并将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学习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范围。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对全旗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工作。四是普法宣传工作。全局15名公职人员全员参加网络在线学法参考率达到100%。法学在线共有学员27名,均已完成2020年学习及考试任务。开展了“互联网+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民法典”的学习和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要求,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五是持续做好营商环境工作。按照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自查工作,在招投标方面,实施的水利水保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在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进行交易,所有项目做到了公开、公正、透明。在优化政务服务方面,我局涉及到取水许可审批、水保方案和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全部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审批。同时,配合上级部门完成营商环境评估工作。
(七)全面从严治党。以“兴水利民.服务为本”党建品
牌为引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健全党建制度,创新党建形式,丰富党建载体,开展好三会一课、党日活动,发挥好党组织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方面的作用。每季度研究、调度党建工作一次,开展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系列活动”,积极参加了全市水利系统、全旗干部职工运动会、狠抓党建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在理论学习方面,突出新发展理念的学习研讨,更好地用最新理论指导水利工作实践,累计精心组织召开各类专题学习会议1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11次,开展专题研讨4次。完成了1次组织部、宣传部牵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知识测试1次,做到了学习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充分利用新时代干部大讲堂,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平台,学习强国学员45人,学员参与度和活跃度平均可达95%以上,平均积分达到35分以上。一是积极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起领任务、明责任、抓落实,做到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全年累计召开支委会7次,党建工作专题会4次,意识形态专题会4次,切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党建工作扎实开展。同时,在今年推广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中,及时开展学习宣传国家政策,并与使用统编教材家长进行谈心谈话,我局13位家长的15名学生按照要求第一时间进行了报名并入学上课。二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围绕党建工作重点,认真传达学习各级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各类培训30余次,培训人数930人次;转接党组织关系4人,转正党员1名。积极申报“最强党支部”、“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志愿服务24次。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组织党员投身到疫情防控的各个方面,设立党员先锋岗,并由党组书记牵头成立了党员值班组、应急队等队伍,动员党员17人,带动群众21人,同时为缓解疫情物资紧张的压力主动捐款、捐物,累计捐款金额8441元。在迎接国家创城创卫复核时,由局班子成员带队,组成创城创卫专项工作组对责任小区进行全面排查。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多次深入责任小区对卫生死角进行清理打扫,全面推进责任小区卫生环境持续改善,共计开展卫生整治志愿服务活动10余次,已编制群发手机短信3万余条,动员干部职工转发疫情动态信息1240余条,发放疫情防控宣传单2000余张,悬挂条幅12条,编辑发布其他信息120条。选派2名志愿者在每日早、晚高峰时间段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服务工作,增强广大群众文明出行意识,提升全旗文明形象,圆满完成创城创卫工作任务。三是强化阵地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阵地意识,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形势。开展培训1次,部署会议及学习教育4次,知识测试1次,意识形态阵地内容督查1次,形成分析研判报告1份,积极向旗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发表120余条信息,配备1名网评员、1名新闻发言人,并建立干部职工网络平台、账号排查台账,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八)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坚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
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巡视巡查整改要求,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一是根据局领导调整及工作实际,调整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任副组长,分管领导及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的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检查4次,党组书记听取分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4次,与班子成员和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廉政谈话140人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6份。细化了“两个责任”任务分解清单,增强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工作的责任意识,形成了压力层层传递,责任逐级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形式的党性、党纪和廉政教育,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对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廉洁自律的必要性和违法违纪的危害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了新形势下拒腐防变的能力。先后组织党员干部深入乌审召牧区大寨、乌兰陶勒盖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乌审旗民生博物馆、乌审旗纪委警示教育基地等现场研学4次,“七一”开展支部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观看抗疫特刊公益专题片和警示教育片《永葆本色明镜自警》《战“疫”一线党旗红》、《诱惑》。三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及矿产领域整治工作。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要求,结合水利行业实际,开展水利行业乱象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对水资源开发与利用、工程建设与管理、河湖“清四乱”等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大力挖掘摸排,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题会议2次,组织开展新一轮线索摸排,共计摸排24次,截至目前2020年暂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按照旗主体责任办要求,开展了矿产资源领域及煤炭领域核查工作。组织填报了名113在职职工和40名退休人员的《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个人事项报告表》的纸质版填报工作,经查询未发现我局公职人员涉煤违规违法问题,并将结果上报旗主体责任办。四是积极推进“三务公开”工作,将我局工作职能、项目审批流程、招投标公告、“三公”经费支出、党费收缴情况等信息进行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五是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水利局机关制度汇编》,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以制度的刚性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召开党组会议19次,有效地预防了决策失误、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六是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市委专项巡视巡察联动六组反馈的问题,坚持从严从实,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针对巡察查摆出的问题,及时制定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方案,组织召开了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问题逐条梳理,建立巡察整改台账、销号管理、明确责任、强化督查,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并长期坚持。
二、2021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做好农村饮水管理工作。一要继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2021年拟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7处,拟投资2700万元。二是继续强化供水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长期安全运行。三要继续加大饮水安全排查力度,持续做好水厂巩固提升和维修养护工作。四要持续改善农村饮水信息化建设。
(二)继续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对水利工作的有关要求,完善我旗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2021年计划实施重点水利四项:总投资0.465亿元,计划年内完成投资0.37亿元。续建项目4处复工建设,计划2021年完成投资1.46亿元。一是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乌审旗2021年度新庙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0.1亿元,在苏力德苏木塔来乌素嘎查等地综合治理小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目前实施方案已取得批复、待资金下达。二是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乌审旗2021年度水利水保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0.18亿元,在乌兰陶勒盖镇巴音敖包嘎查等地完成综合治理小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水源工程20处、节水灌溉工程180处,目前实施方案已取得批复、待资金下达。三是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乌审旗2021年度神水台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0.125亿元,在嘎鲁图镇神水台村综合治理小流域面积25平方公里,实施方案已上报,待批复后实施。四是实施乌审旗巴汉淖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该项目计划投资0.06元,在乌审召镇巴汗淖综合治理小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目前正在加紧编制实施方案,该项目已下达资金0.06亿元,计划2021年开工建设,目前实施方案已上报,待批复后实施。五是争取一批重点项目。在抓紧完成现有项目建设任务的同时,加快推进纳林河防洪渠治理、白河流域治理、海流图河流域治理等项目开工,同步积极争取节水灌溉、抗旱应急水源井工程、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水库移民、水库维修养护、河湖长制等惠民水利项目上级专项投资,优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补齐补强水利短板,为乌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绿色崛起提供强有力水利支撑。
(三)继续争取河湖连通项目,构建完善水网体系。我旗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对矿井水治理、河湖库连通、水生态改善等重点流域治理项目投资,加快我旗矿井水、高盐水综合整治,高起点、高门槛、高标准推进实施营盘壕、巴彦高勒矿井水深度处理项目、中煤远兴、博大实地、金诚泰、世林化工高盐水结晶分盐工程等项目建设,着手推进营盘壕煤矿、白家海子煤矿至纳林河园区矿井水管线建设,启动建设营盘壕煤矿至嘎鲁图镇区景观水系项目,逐步建立以地表水和黄河水为主,疏干水、中水等多种水资源合理调配“水网”体系,构建互联互通、多源互补、丰枯调剂“一纵三横”供水网络体系。坚持山水林田草系统治理,优化水生态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优美水生态环境需要。
(四)继续强化河湖长制工作。一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推进河湖生态水系保护和治理。深入推进“六项机制”,抓常落细,探索形成河湖管护“六项机制”确保层层有人管、时时有人问、事事有人抓。二是做好“3+2”组织体系和“三位一体”职责体系,实现河湖管护全覆盖、无死角。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河长+企业河长和河湖保洁服务队的组织体系。全旗175名三级河长统筹管理区域内整体工作,6名企业河长配合三级河长落实区域河段水域管护、环境整治、防洪排涝等基本职责,6支河湖保洁服务队常态化开展“网格化”巡河巡湖,做到小垃圾及时清、“四乱”问题及时改、违法案件及时处。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精心策划组织,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提高社会公众对河湖管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四是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全力抓好河湖长制的深入实施,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规划约束、系统治理和科技支撑,持续推进河湖生态保护、综合治理,让河更通畅、湖更清澈、岸更翠绿、景更优美,努力建设美丽幸福河湖。
(四)继续加强水土保持和水资源管理工作。一是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等规定,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造成水土流失行为,全面完成水利部和省厅交办的水土保持违法项目查处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加强取水、计量监测设施建设,加快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监控、预警和管理能力。继续加大水资源执法力度,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继续完善运行管理和水旱灾害防御体系。结合农村防汛预警体系建设,提高和完善基层水旱灾害防御预测、预警、预报体系,确保防、抢、撤的各项应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水旱灾害防御责任制度建设。全面落实组织保障、物资储备、预案方案、抢险队伍。突出抓好中小河流、水库、水电站、在建水利工程等安全度汛工作,补充完善防汛物资储备和队伍力量,加强应急演练培训,提高全旗水旱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继续做好文明创建工作,安全生产、项目验收、审计、信访、综治维稳、爱国卫生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