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局直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和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和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折海军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 帆 党组成员、副局长
宝鲁德巴特尔 党组成员、副局长
乌日格希拉图 党组成员、副局长
康世海 党组成员
李彦桥 总工办主任
成 员:谢世平 河湖股主任
解成宝 水土保持生态监测服务中心主任
苗怀仁 水资源股股长
刘志强 工程运行股股长
郭永瑞 工程建设股股长
乌斯哈拉 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
白儒军 农牧水利副股长
高海波 总工办副总工
张美英 政务审批室主任
刘 利 水库管理站站长
宝音德力格尔 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和鄂尔多斯市委、旗委关于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和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负责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完成其他涉及到的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宝鲁德巴特尔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宝音德力格尔同志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协调落实涉及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和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育工作方面的相关事务,承担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任务。
今后,领导小组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通知。
乌审旗水利局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