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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1426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5日 名  称:乌审旗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矿山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的通知 文  号:乌应急发〔2024〕41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矿山安全监管股、矿山执法中队: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

乌审旗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矿山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15   分享:   

矿山安全监管股、矿山执法中队: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规范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计划(以下简称执法计划)编制工作,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要求,结合我局2024年中心工作和具体任务,编制2024年度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严格规范精准监管执法,持续提升重大风险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建立规范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为我旗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安全生产法》; 

  (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 

  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4号令); 

  (三)《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办法(试行)》(煤监监察〔2018〕24号);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监总政法〔2017〕150号);     

  (五)《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务院令 第774号); 

  (六)《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号令); 

  (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6号令); 

  (八)《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62号令); 

  (九)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对全旗范围内非中央企业煤炭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开展执法检查、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违法等,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全旗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向好。 

  四、全旗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安全监管基本情况 

  (一)安全监管企业基本情况 

  2023年全旗煤矿企业实现安全生产平稳运行。2024年计划监管煤矿企业4座(附件)。 

  (二)监管执法人员情况  

  乌审旗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委托乌审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其中矿山安全执法中队承担对所管辖矿山企业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从事矿山安全生产执法人员5人。 

  五、监管工作日的确定 

  (一)总工作日的确定 

  总工作日=法定工作日×监管执法人员数量=251×5=1255个。 

  说明:全年366天,全年共53周,包括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和庆共计11天节假日,全年法定节假日共计115天,法定工作日为366-115=251天。   

  (二)非监管工作日的确定  

  非监管工作日=参加各种会议需用工作日+培训学习需用工作日+考核需用工作日+法定年休假占用工作日+病事假占用工作日+党群活动工作日+入户工作日+异地执法检查工作日=130+175+20+50+60+36+50+8=529个。 

  1.参加有关会议,需用工作日=20+50+60=130个。  

  参加全旗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全年预计4次,每次1天,每次参加5人,需用工作日=参加会议次数×每次会议天数×每次参加人数=4×1×5=20个。 

  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其他会议,全年预计10次,每次1天,每次参加5人,需用工作日=参加会议次数×每次会议天数×每次参加人数=10×1×5=50个。 

  召开局安全监管例会和学习,全年12个月,每月召开2次,每次会议参加5人,平均每次0.5天,需用工作日=全年月数×会议次数×参会人数×会议天数=12×2×5×0.5=60个。  

  2.培训学习,需用工作日=15+75+10+75=175个。  

  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全体监管执法人员参加,全年1次,每次3天,需用工作日=会议次数×参会人数×会议天数=1×5×3=15个。 

  参加单位集中学习,全年预计30次,每次参加5人,平均每次0.5天,全体监管执法人员参加,需用工作日=会议次数×参会人数×会议天数=30×5×0.5=75个。 

  参加季度调度会,全年预计4次,每次参加5人,每次0.5天,需用工作日=会议次数×参会人数×会议天数=4×5×0.5=10个。 

  参加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及我局组织脱产培训学习,全年预计15天,每次参加5人,需用工作日=天数×参加人数=15×5=75个。 

  3.年底实绩考核,全体监管人员参加,每人4个工作日,需用工作日=参加人数×工作天数=5×4=20个。  

  4.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按照国家规定计算,工龄<10年,5个工作日;工龄10-20年,10个工作日;工龄≥20年,15个工作日。5人工龄均在10-20年,占用工作日=休假人数×休假天数=5×10=50个。  

  5.病事假,按平均每年每人请假12天计算,占用工作日=每年每人平均病事假天数×需请假人数=12×5=60个。 

  6.参加党群活动,全年预计12次,每次参加3人,平均每次1天,需用工作日=活动次数×活动人数×活动天数=12×3×1=36个。 

  7.入户排查,全年预计10次,每次参加5人,平均每次1天,需用工作日=参加次数×参加人数×工作天数=10×5×1=50个。 

  8.参加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旗区异地执法检查工作,全年预计1次,每次执法检查2人,检查天数4天,需用工作日=全年检查次数×检查人数×检查天数=1×2×4=8个。 

  (三)其他监管工作日的确定  

  其他监管工作日=配合执法工作日+档案管理+宣传教育+机动工作日+诚信体系宣传+处理市长热线反馈问题=96+132.5+15+38+16=287.5个。  

  1.参与上级机关组织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配合执法。需用工作日=40+32+24=96个。 

  配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对我旗的安全监管执法,预计开展20次,每次参加2人,工作1天,需用工作日=监管次数×参加人数×工作天数=20×2×1=40个。  

  配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监察执法二处对我旗的安全监管执法,预计开展8次,参加4人,工作1天,需用工作日=监管次数×参加人数×工作天数=8×4×1=32 个。 

  配合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对我旗的安全监管执法,预计开展6次,参加4人,工作1天,需用工作日=监管次数×参加人数×工作天数=6×4×1=24个。 

  2.资料整理归档全体监管执法人员每人每周0.5天,需要工作日=全体监管员人数×每人每周天数×全年周数=5×0.5×53=132.5个。 

  3.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参加“安全月”宣传活动,需要工作日=全体监管人员×参加活动天数=5×3=15个。 

  4.机动工作,因工作的不确定性,按全年总工作日的3%安排,需用工作日=总工作日×规定比例=1255×3%=38个。本计划实际预留工作日为38个。  

  5.处理市长热线等反馈问题,年预计8次,每次参加2人,每次1天,需用工作日=次数×参加人数×工作天数=8×2×1=16个。 

  (四)监管工作日的确定  

  监管执法工作日=总工作日-非监管执法工作日-其他监管工作日=1255-529-287.5=438.5个。         

  六、监管工作安排 

  我局负责安全监管煤矿共4座(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公布2024年煤矿分类调整名单的通知》要求,我局所监管4座C类煤矿企业每月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工作。),分属两个矿区,由矿山安全执法中队负责,监管方式采用巡查监管、重点专项监管和常规专项监管相结合。全旗矿山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日=巡查监管工作日+重点专项监管工作日+常规专项监管工作日=112+88+238=438个。 

  (一)巡查监管 

  日常巡查监管内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向重点煤矿派驻安全信息员加强驻矿盯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同时结合互联网+监管“矿山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落实情况”2项内容,监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监管方式及工作日安排:安排工作日=巡查矿井×巡查人数×每个矿井巡查天数×巡查次数=4×4×1×7=112个。 

  (二)重点专项监管 

  重点检查内容:根据我旗煤矿灾害特点,确定我局重点监管为“一通三防”类、防治水类、冲击地压类3项内容。重点专项监管工作日=监管矿井数×每个矿井检查天数×每矿检查人数×次数=3×2×4×3=72个。陶忽图煤矿井筒施工不检查冲击地压,陶忽图煤矿重点专项监管工作日=监管矿井数×每个矿井检查天数×每矿检查人数×次数=1×2×4×2=16个。 

  (三)常规专项监管 

  常规专项监管内容:根据监管部门历年专项检查内容,确定我局专项检查内容,分为规章制度类、采掘工程类、机电设备类、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及保险)类、隐蔽致灾因素类、提升运输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矿建工程共8项。同时按照互联网+平台录入监管事项的要求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煤矿建设工程是否按批准设计文件施工情况”“检测检验机构及其检测人员”“煤矿企业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煤矿企业的煤矿生产回采率”共5项进行监督及行政检查。 

  检查方式及工作日安排:每月根据上级部门有关专项检查要求,确定专项检查项目,并利用“双随机”抽查系统(协同监管平台)全年抽查4次(每季度1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按照抽取结果进行检查。专项监管安排巴彦高勒煤矿、营盘壕煤矿、白家海子煤矿监管工作日=监管矿井数×每个矿井检查天数×每矿检查人数×次数=3×2×4×7=168个;专项监管陶忽图煤矿安排工作日=监管矿井数×每个矿井检查天数×每矿检查人数×次数=1×1×4×8=32个。互联网+安排工作日=各项所需工作日之和=4+4+12+12+6=38个。 

  七、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打击非法违规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效能。  

  (二)加强工作衔接协调。加强与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监察执法二处、及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相关部门工作的协调,优化监管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协调安排监管人员,优化监管资源,联合组织,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水平。根据应急管理部的规定,在侧重开展好重点监管的同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专项检查和定期检查。 

  (三)认真落实监管执法计划。要严格落实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因上级工作部署和不可预见等因素确需进行计划重大调整或变更的,应及时报分管领导组织人员进行修订,并报政府批准后执行。结合年度执法计划的基础上,每月制定月度监管计划。 

  (四)加强“双随机、一公开”事项的应用。“双随机”抽查工作要列入执法计划编制,采用“双随机”全覆盖,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抽取监管人员和检查事项对矿山企业开展现场监管执法,并运用系统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是保证监管执法权力公正运行和提高执法震慑力的有效方法,也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重要途径。 

  (五)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承担执法任务的工作人员要以执法计划统筹各项行政执法工作,矿山安全执法中队要认真编制并细化执法工作计划,并按要求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具体执法工作的人员、时间、任务及责任人,层层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六)规范行政执法过程。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抓住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难点。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和行政强制措施,规范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流程合规。通过严格执法,强化执法监察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我旗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附件:2024年监管煤矿企业名单。 

  乌审旗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15日 附件

  2024年监管煤矿企业名单 

序号 

煤矿名称 

类型 

隶属上级 公司 

开拓方式 

瓦斯 等级 

水文 类型 

煤尘爆性 

煤自然倾 向性 

冲击倾 向性 

手续办理情况 

生产能力 (万吨) 

1 

巴彦高勒勒煤矿 

正常 生产 

山东能源西北矿业公司 

立井 

低瓦斯 

复杂 

有煤尘爆炸性 

容易自燃 

 

手续齐全 

800 

2 

营盘壕煤矿 

正常 生产 

兖矿能源(鄂尔多斯)有限公司 

立井 

低瓦斯 

复杂 

有煤尘爆炸性 

容易自燃 

 

手续齐全 

800 

3 

白家海子煤矿 

新建 

鄂尔多斯联海煤业有限公司 

立井 

待鉴定 

复杂 

待鉴定 

容易自燃 

 

已取得采矿证 

800 

4 

陶忽图煤矿 

新建 

鄂尔多斯成达矿业有限公司 

立井 

待鉴定 

待鉴定 

待鉴定 

待鉴定 

待鉴定 

已取得采矿证 

800 

文件下载:乌审旗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矿山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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